丰原药业(00015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丰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777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77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503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777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08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 丰原集团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3、主要负责人情况
4、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原集团持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09)55,455,947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8.18%,其中16,000,000股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办理质押融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马鞍山丰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马鞍山丰原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原集团与马鞍山丰原、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32,975,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28.6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277,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丰原集团、马鞍山丰原与贵和达毅于 2025 年 8月 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丰原集团、马鞍山丰原合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3,698,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转让给贵和达毅。 协议转让股份的具体情况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四、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权益变动时间为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1: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1与甲方2合称为“甲方” 乙方:海南贵和达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标的股份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甲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3,698,554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其中,甲方1和甲方2各自转让股份的具体情况为:
(三)转让价款、支付和交割安排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为人民币6.72元/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59,254,282.88元。其中,甲方1和甲方2各自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情况如下:
3、甲方与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共同向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提出合规性审查/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并在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无异议的函且甲方收到全部股份转让款后5个交易日内,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自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之日视为标的股份交割日。 4、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在公司享有的与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利润分配(含此前年度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股本、增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以及标的股份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5、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2、履行完毕上述程序后,协议转让的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八、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丰原药业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荣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建光 签署日期:2025 年08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荣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建光 签署日期:2025 年08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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