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1:55:29 中财网
原标题:创科技: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042,897股,占公司总股本0.80%,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 号股东 姓名 或名 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或其 一致行 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情况本次解限 售原因本次解除 限售登记 股票数量本次解 除限售 股数占 公司总 股本比 例尚未解除 限售的股 票数量
1姜伟原董事会秘书B1,042,8970.80%3,128,691
合计1,042,8970.80%3,128,691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2022年 5月 24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姜伟先生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公司股份曾作出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相关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同时,由于自 2022年 5月 25日起至 2022年 6月 8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2年 6月 8日为触发日。姜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2023年 11月 23日。

为维护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价的稳定,2022年 7月 18日,姜伟先生增持了公司股票 2,730股。上述股东已自愿限售上述增持股份,限售期间至 2023年 11月 23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自愿限售股份的自愿限售期间已届满。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72,209,90055.22%
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1、高管股份54,984,59042.05%
 2、个人或基金3,264,8972.50%
 3、其他法人297,9410.23%
 4、限制性股票00.00%
 5、其他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58,547,42844.78%
总股本130,757,328100%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曾作出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相关承诺,具体详见本公告“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之“自愿限售解除情况”。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2、《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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