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601066):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5:45:37 中财网
原标题:中信建投: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43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3层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9日
至2025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H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2)人 
1.01选举朱永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
1.02选举王广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执行董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会议召开当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于次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推送股东大会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066中信建投2025/8/2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中介机构代表。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3点30分至14点15分。现场会议
登记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南区一层。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中信大厦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办公室(邮编:100020)
电话:010-56052830
传真:010-561182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
附件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1.00关于选举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朱永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02选举王广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适用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涉及累积投票的,应填写相应的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议案组下的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 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以议案4.00为例,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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