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3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发出表决票5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5人(收回有效表决票 5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及 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止;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 用,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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