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发展(600208):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7:15:38 中财网
原标题:衢州发展: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
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
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
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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