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00078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债券简称: 25长江04 债券代码: 134418.SZ 25长江03 524355.SZ 25长江K1 524310.SZ 25长江01 524206.SZ 24长江07 148997.SZ 24长江06 148996.SZ 24长江05 148949.SZ 24长江04 148948.SZ 24长江03 148919.SZ 24长江02 148813.SZ 24长江01 148597.SZ 23长江06 148523.SZ 23长江05 148522.SZ 23长江04 148489.SZ 23长江03 148326.SZ 23长江02 148184.SZ 23长江C1 148171.SZ 22长江04 148032.SZ 22长江03 148031.SZ 21长江03 149607.SZ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受托管理人(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 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5年8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5长江04、25长江03、25长江K1、25长 江01、24长江07、24长江06、24长江05、24长江04、24长江03、 24长江02、24长江01、23长江06、23长江05、23长江04、23长 江03、23长江02、23长江C1、22长江04、22长江03、21长江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8月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主要股东完成股 份过户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证券”或“发 行人”)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受让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持有的公司529,609,894股和332,925,399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上述股东在参与公司法人治理时与长江产业集团保持一致行动。2024年4月3日,长江产业集 团、湖北能源、三峡资本分别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发行人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2025年3 月15日和2025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的公 告》《关于变更主要股东行政许可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和《关于变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5年8月7日,发行人收到长江产业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款项已完成支付,本次协议转让的862,535,293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过 户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本次股权转让后,长江产业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962,535,293股 股份(占股份总数比例17.41%),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1,560,622,096股股份(占股份总数比例28.22%),长江 产业集团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长江产业集团承诺入股长江证券后,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 让所控制的长江证券股权(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公司股权,或者长江产业集团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长江产业集团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权经证监会批准发生转让的除外);股权锁定期内不质押所控制的长江证券股权,股权锁定期满后,质押所控制的长江证券的股权比例不超过所控制的长江证券股权比例的50%。 如违反该项承诺,长江产业集团自动放弃相关表决权。 二、本次股份过户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发行人目前整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主要股东股 份过户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5长江04、25长江03、25长江K1、25长 江01、24长江07、24长江06、24长江05、24长江04、24长江03、 24长江02、24长江01、23长江06、23长江05、23长江04、23长 江03、23长江02、23长江C1、22长江04、22长江03、21长江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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