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600298):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制度 (2025年8月修订稿) 第一部分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工作,加强对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 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的运行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部分范围 第二条本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限于公司进出 口及投融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 卢布、埃镑等在公司国际业务中经常使用的货币。公司将根据自 身的实际需求,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即期、远期、掉期、互换、期 权以及上述类型的各种组合业务,对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管 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但未经公司同意,控股子 公司不得操作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 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 第三部分岗位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工作小组成员 主要由财务部长、资金管理岗、国际业务财务等相关岗位人员组 成,财务部长任组长。 第四条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外汇风 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的交易预案的拟定,预案内容包括交易品 种、交易额度、操作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预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 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资金管理岗,负责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管理业务预案的实施。 (一)资金管理岗负责资金的统筹安排,保证外汇风险和利 率风险管理业务交易所需资金。 (二)资金管理岗负责监控公司主要结算货币汇率市场行情, 结合金融机构对全球经济数据以及汇率未来走势的分析和公司 外币资产负债敞口数据,制定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 预案,报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工作小组讨论。 (三)资金管理岗负责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的具体 办理、跟踪管理、分析总结。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外汇风险和利率风 险管理业务的审计监督部门。 第四部分 业务授权 第八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是外汇风险和利率风 险业务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公司年度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交易额度超 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营业收入30%以上的,由股东会审批。 第十条公司年度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交易额度占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营业收入30%及以下的,由董事会审批。 第十一条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决策小 组在以上额度内进行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决策。 第五部分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应符合公司外 汇管理原则及要求,所有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规 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坚持谨慎、稳健的操作原则。 第十三条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应严守套期保 值原则,确保公司外汇风险最小化。公司所有外汇风险和利率风 险管理业务须与公司所经营业务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 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选择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套期会计要求的低风险的外汇产品,不得超越规定经营范围,不 得从事风险及定价难以认知的复杂业务。持仓规模应与资金实力 相适应,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2个月。 第十四条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实行集中统一 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管理,统一操作。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不得直接对外开展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 理业务。 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只允许与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 行交易。 第十六条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管理业务的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风险和利率风 险管理业务的交易。 第六部分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公司 《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管理业务制度(2020年)》同时废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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