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3576(90天)、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3582(18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5号),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49,469股,每股发行价格5.66元,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696,711.5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303,283.00元。2025年7月23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300011《验资报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计划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3576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其主营业务稳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对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的选择标准,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