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禾致源(688315):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6,000,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2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 4,551,356.6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08,643.40元。2023年10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941号)。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12日到账,共募集资332,160,000.00 金人民币 元,扣除相关含税保荐承销费及持续督导费人民币 3,321,6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328,838,4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诺禾致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NovogeneInternationalPte.Ltd、全资子公司Novogene(NL)InternationalHoldingB.V.、全资子公司NovogeneCorporationINC、全资子公司Novogene(UK)CompanyLimited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24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母公司诺禾致源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的实施主体。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协商一致,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9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610.00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5 6 30 截至 年 月 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6 30 截至 年 月 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美国实验室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终止,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已将“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人民币5,110.73万元汇款至“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表 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上表中列示的变更项目系公司终止“基因检测试剂研发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投向“实验室新建及扩建项目——基因测序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天津武清)”。 该项目变更经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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