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87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 8月 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736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4.68元。截至 2022年 8月 5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122,84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77,955,116.04元,募集资金净额 1,044,889,683.96元。截止 2022年8月 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70,441,743.57元,支付 605,290,000.00 元用于现金管理以购买理财产品,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00.00元进行永久补流,超募资金股票回购 26,00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7,057.6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4,070,537.74元,增加利息收入8,798,726.84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38,219,655.52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为 5,597,141.65 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14,397,863.21元,剩余募集资金可使用余额为 40,496,590.57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2)差异金额为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所致,系截至 2022年 8月5日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和募集资金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合计,总计 1,439.7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年 8月 5日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维海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方正承销保荐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维海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方正承销保荐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实施地址进行变更,将实施地点中的一部分(即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 2号楼 3层)暂时用作公司研发场所,未来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情况再做调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 1号楼 4层为“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增加实施主体,变更“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黄京埔北路 1号 3栋 101、201、301、401、501、601、701、801室。同时,新增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维海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为“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增加实施主体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将原计划在成都双流区购置建筑面积 6,800平方米办公室作为成都研发中心实施场所,调整为在成都高新区购置建筑面积 1,600平方米办公室作为成都研发中心实施场所;将原计划在深圳宝安区租赁 1,000平方米商用写字楼作为深圳研发中心实施场所,租赁面积调整至 2,000平方米。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资金 49,067.98万元,超募资金 55,420.99万元。 2022年 8月 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2022年 9月 9日,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2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 1.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 9月 9日,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亿元,用于生产经营。 2022年 9月 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440.26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07.05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5,847.31万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置换发行费用金额 407.05万元。 2023年 8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30,000.00万元。 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68元/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转出超募资金 26,000,000元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中已使用超募资金25,157,022.16元(含交易费用)支付回购股份金额,其余部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60,529.00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605,290,000.00元,相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15日 附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合计数与各列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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