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2:45:19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远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俊青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宏强联系电话:021-6111897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俊青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8月4日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文件等资料; 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3、查看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4、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 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文件; 2、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设置情况; 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等资料;      

4、就相关事项与内审人员及财务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情况以及相关 制度的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审计(如适用)  不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不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不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三会资料和公司信息披露的资料;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审核记录; 3、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以及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现场检查手段: 1、检查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查阅公司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审议程序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3、通过网络搜索主要媒体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报道。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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