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雅博股份(002323):2025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雅博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宗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永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龙运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1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40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41 第九节 其他报送数据................................................................. 174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2025年上半年,公司双主业均稳步推进。第一主业以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为核心,公司精准聚焦于中高端公共 建筑市场,是行业的领军者。该板块围绕核心业务,提供专业的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智慧金属屋面系统、建筑节 能环保解决方案、大跨度复杂结构设计、智能建筑信息化及智慧运维等服务。经营主体雅百特科技持续引领行业,致力 于科技产品创新、研发标准的制定与提升,矢志成为金属围护领域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商。 第二主业新能源板块,公司致力于绿色能源的开发与应用,并深度参与储能技术发展,是光伏EPC领域的技术领跑者。该板块核心业务涵盖绿色新能源项目开发、新能源电站EPC总承包、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微电网系统的建设 与运维,形成了“开发+EPC+数字化运维”的完整产业链闭环。经营主体中复凯新能源在“风、光、储”领域均有布局, 推动产业链资源高效配置,促进金融与产业资本融合 (二)业务模式 1、金属屋面围护系统板块 公司作为金属屋面围护行业首家A股上市公司,从事的金属屋面围护系统、智能金属屋面系统主要服务于中高端公共建筑领域,包括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高铁站房、文化艺术中心、会议会展中心等。 公司在资质范围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及向其他工程施工总承包方提供工程专业分包服务。公司根据建 设单位或者其他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就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分包的招标要求进行投标,确定中标后,公司预付投标保 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而后组建项目部,在合同工期内开展工程施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核算、 工程分包等),项目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确认收入,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完工量向项目部支付 工程价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保留一定比例的工程质保金。 在设计、施工和竣工交付过程中充分应用BIM及相关信息化技术,提高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成本,提升工程效率,通过基于BIM的5D协同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的精确总控。 2、新能源板块 公司新能源业务范围涵盖了“风、光、储”三大领域,提供绿色新能源开发、新能源电站EPC总包、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微电网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等业务板块。公司致力于新能源开发、光伏产品应用、光伏工程、光伏并网电站、 离网电站、商业电站、工业电站、家用电站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和EPC总承包等服务,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 的集约化新能源服务方案。 分布式光伏方面,公司主要从事EPC工程业务范畴,业务涵盖BAPV(在现有建筑上安装的光伏系统)和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提供包括项目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并网调试、电站试运行、质量验收、运营维护、 项目建设等服务,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光伏电站一体化能源解决方案,依托自身在公共建筑领域金属屋面围护 系统行业的积累,拥有发展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先发优势。 公司贯彻重技术,重研发,重项目管理的经营方针,针对行业大量非标建筑的主要特点,通过大量的技术创新和技 术专利应用,根据各项目设计参数采取项目原材料定制化生产,减少了施工变更和材料浪费,提升了施工效率,提高了 环保节能效益,并大大降低公司风险和管理成本。 (三)行业情况 1、金属屋面围护系统板块 2025年上半年,我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6%。6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首次把“低碳水泥、气凝胶、真空绝热板、光伏建材”等新材料列入“正面 清单”,银行可据此直接基于基准下浮20-80bp的绿色贷款,并优先使用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企业融资成本平均下降 1个百分点。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 设。围绕文旅体育设施、赛事演艺场馆、医疗养老设施、通信基站、充电装备、适老改造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 探索创新适应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 2、新能源板块 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 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 2月 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提到, 支持能源体系低碳转型。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太阳能光伏、风电、水电、抽水蓄能、特高压、核能、储能、智能电网、 微电网等新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以及更新、升级和改造,做好项目对接和信贷支持。 据2025年7月31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新增装机的主体地位,接近全国总装机 的六成。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68亿千瓦,同比增长99.3%,约占新增装机的91.5%。其中,风电新增5139万千瓦, 太阳能发电新增2.12亿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59亿千瓦,同比增长30.6%,约占我国总 装机的59.2%,其中,风电装机5.7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1-6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504 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62小时。2025年1-5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10.93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7.62亿个。 2025年1-5月,全国交易绿证2.87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9623万个。据2025年6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目前全国新型储能规模已超过8000万千瓦,随着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新型储能在电力现货市场中盈利模式和空间将更加 广阔。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研发与创新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在建筑金属屋面(墙)系统技术方面不断创新。公司掌握了多项核 心技术和工艺,如金属屋面防水、保温隔热等关键技术,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还积 极探索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满足不同建筑项目的需求。2024年公司的研发投入达 948.16万元。 公司共获得住建部(厅、局)批准资质17项,行业特许认证资质11项、专业(许)认证6项(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2 家,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专利、软著等授权358项,工艺工法、科技成果10项,商标34项,国家级各类各级奖项、荣誉83项,显示了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强大实力。 (二)工程经验与项目管理优势 公司参与了众多大型建筑项目的金属屋面(墙)围护系统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经验。公司拥有专业的项目管理 团队,能够从项目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进行高效管理,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相关标准和规范,注重细节把控,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安全。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和工程质量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为 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份额。 (三)成功案例与品牌影响力 公司承建了多个国家级重大建筑工程和地方标志性工程,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等,获得了IFD国际屋面工程大奖提名奖、鲁班奖等多项荣誉。公司凭借专业的工艺技术和出色工程服务优势,在众多竞争对手中 脱颖而出,成功中标多个大型项目。 (四)新能源业务拓展潜力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将建筑金属屋面(墙)系统与光伏发电相结合,推出了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解决方 案。随着全球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BIPV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在BIPV领域已经实现了从项目开发、项目投资、 总包EPC、光伏产品、储能、运维服务全产业链的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服务商。 (五)政策支持与市场前景 国家对绿色建筑和清洁能源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推动了建筑金属屋面(墙)系统与新能源业务的融合发展。 预计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BIPV市场在2022至2025年间的CAGR或达81%,2025年新增BIPV新增装机或近25GW,装机市场规模约757亿元,前景极为广阔。 (六)行业地位与市场认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 2025年06月30日,受限资金共计1,494,654.23元,其中冻结资金 1,475,390.57元、破产重整管理人管理的资 金 19,263.66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金属屋面围护系统行业和经济发展周期密切相关,行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目前,政府 鼓励并推广建筑围护系统技术的应用,金属围护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物、公共建筑物,此类建筑均属固定资产投资。 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在不断调整,政策调整将直接影响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体现 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面。具体表现在,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取决于国家及各省市对基础设施的规划和投资建设 的发展需求等因素,业务对象的不稳定性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和风险。当国家经济政策出现调控时,金 属屋面所处的围护系统行业利润将受到不确定影响。 应对措施:面对以上风险,公司将会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和国际走势的变化,紧紧抓住国家政策导向,做好政策 变动的调整。 2、行业管理标准修订的风险 建筑围护行业主管部门为住建部,目前有关建筑围护行业的建设标准和质量标准还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过程中。随 着这些标准的修订,企业的生产需要一定的时间按新标准进行调整,有些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标准尚未及时建立, 仍有很多标准和国际不接轨,导致围护系统产品设计往往不易被国外所认可,这些国家行业管理政策及行业标准的调整 都将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 应对措施:公司作为国内金属屋面围护行业首家 A股上市公司,一直以来都积极参与行业协会活动以及行业标准的 制定,致力于为提高行业标准,做出应有的贡献。 3、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外市场对光伏大型建筑的发展有着向上利好的趋势,使众多大型钢结构企业、光伏企业及跨行业的公司 面临转型,纷纷加入光伏建筑行业,形成缺乏创新和差异化的竞争手段,行业整体的竞争程度也将逐步提升,将面临市 场竞争风险。 应对措施:面对以上风险,公司将继续保持双主业业务发展的优势,积极开发优质项目,在继续保持传统的金属屋 面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做强做大新能源板块,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努力实现技术上突破,管理上升级,并孵化数 字化平台打造第三大板块优势。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施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镁锰合金材料、钢制品、保温防水材料、硅料、光伏组件等。受国际国内经济 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钢制品、铝材、组件的市场价格受以上原材料波动影响;硅料 价格波动较大,对光伏组件的价格影响也较大。对于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如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面对以上风险,公司在现金流的管理上,有针对性的选择优质项目,并通过集中采购的优势建立良好的 供应商平台及溢价控制。 5、施工及安全风险 建筑工程项目可能存在一定的施工风险,如资金不到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问题。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等 问题,可能会对项目的进度和成本造成负面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 ?否 五、社会责任情况 在“双碳”目标深化与新型工业化加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公司以“技术驱动绿色未来”为锚点,将社会责任内化 为企业基因,持续探索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共生路径。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深化“四新”理念(新行业、新材料、 新工艺、新能源),推动股东、员工、社会与环境的共生共赢。 (一)人才共育:打造韧性成长生态 公司视人才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能,致力于打造“多元共生、创新引领”的人才生态体系,延续并优化员工保障制度, 全面落实节假日礼品、生日补贴、慰问金等福利,开展妇女节主题活动;完善培训机制,组织新能源技术、安全生产等 专项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强化ISO管理体系,保障生产安全,报告期内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绿色智造:深化低碳战略实施 依托“四新”理念,公司以技术创新重构产业链绿色竞争力。紧扣国家“双碳”目标,在金属屋面围护系统中强化节能 设计,优化能源解决方案,降低建筑碳排放;严格执行环境管理体系,推进生产环节资源循环利用,降低能耗与污染; 开发低碳建材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建筑降碳目标。 (三)责任共生:延续公益责任传统 持续开展属地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碳路先锋、绿动未来”长宁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通过技术交流推动建筑行业绿色 转型,分享新能源应用经验;保持工程团队应急响应能力,为各项目设施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治理革新:构建透明价值网络 健全治理机制保障长效发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完善治理架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权责清晰;通 过官网及巨潮资讯网定期发布财务与ESG信息,透明披露、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加强供应链合规审计,维护合作伙伴权 益。 (五)ESG体系化:从承诺到行动闭环 持续完善责任管理框架,定期披露 ESG 报告;将碳减排目标融入日常生产,优化资源使用效率,推进“E同零碳”行 动计划;通过官网信箱、投资者热线等渠道保持双向交流。 站在“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公司将以“新质生产力”为引擎,持续探索社会责任的内涵外延——以技术创新赋能绿 色建筑,深化员工关怀、环境友好与社会贡献,以担当回应时代,在建筑与能源的交叉点上,书写可持续发展的“雅博 答卷”。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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