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002728):东莞证券关于特一药业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特一药业拟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46,5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5元。截至2023年9月14日,本公司实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46,514股,募集资金总额274,999,916.1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5,6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5,283,018.87元)后的发行金额269,399,916.10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审计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874,949.91元(不含税金额825,639.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8,891,257.7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5-000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048.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63.78万元,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销户后的结余利息收入4.45万元已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其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截至2025年7月2日,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048.4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由于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为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 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进行现金管理,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使用期限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七)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特一药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文俊 郭 彬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