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5—4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的公告 一、债务重组概述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润达”)成立于 2009年 10月,主营 LED芯片制造、LED照明产品及相关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 2019年随着公司整体芯片及显示屏业务板块的关停而停止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授权管理层推进关闭 LED芯片工厂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82)。 芜湖德豪润达在其过往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向供应商广东中图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图半导体”)、南昌德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蓝科技”)和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鑫光电”)分别采购蓝宝石图形化衬底等原材料产品形成应付货款。上述三家供应商作为债权人均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芜湖德豪润达承担货款及利息等费用,现均已进入执行程序。 为有效化解公司债务负担,解决债务问题,芜湖德豪润达分别与债权人中图半导体、德蓝科技和同鑫光电签署《和解协议书》,债权人同意与芜湖德豪润达实施债务和解,涉及的债务规模本息等合计约为 8,026.40万元,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减免金额预计不低于 4,427.98万元,减免后需偿还的债务金额预计不高于 3,598.42万元,以上交易构成债务重组。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作》的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务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中图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二路 4号 法定代表人:康凯 注册资本:42,601.855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陈健民持股 54.3251%;东莞市中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41.7650%;东莞市图睿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9099%。 中图半导体是芜湖德豪润达以前年度正常业务供应商,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向任何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导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南昌德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办公楼 415室 法定代表人:邝光宁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涉证商品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德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德蓝科技是芜湖德豪润达以前年度正常业务供应商,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向任何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导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炎 注册资本:26,21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器件用蓝宝石图形化衬底的研发、生产以及图形化衬底设备的研发、制造;电子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海宁凯成恒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5.01%,徐州协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6.62%,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26%,时涛有限公司持股12.3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78%。 同鑫光电是芜湖德豪润达以前年度正常业务供应商,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向任何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导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债务重组方案 (一)债务重组概要 本次债务重组中,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方式为:芜湖德豪润达通过货币资金方式与债权人进行债务和解,债务人分别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债权人支付减免后的债务金额,支付完毕后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了结。 (二)本次债务重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债务规模本息等合计约为 8,026.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与债权人中图半导体、德蓝科技、同鑫光电分别签署《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中图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欠乙方货款本金2,558.25万元,现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筹集资金情况,选择以下两种和解付款方式的任意一种: 和解付款方案1:货款本金的6.5折即1,662.86万元,一年内三期付清,即2025年8月30日前现金支付40%,2025年12月31日前现金支付30%,2026年5月31日前现金支付30%; 和解付款方案2:货款本金的6.3折即1,611.70万元,2025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2)双方一致同意,必要时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代为支付,甲方支付或第三方代为支付该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全部解决、债权债务全部结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再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甲方: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南昌德蓝科技有限公司 (1)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欠乙方货款本金1,918.79万元,现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本金的63%即1,208.84万元,以完成和解。 (2)甲乙双方同意并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2025年8月31日前向乙方指定账号以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和解款项人民币1,208.84万元。对于款项的支付,双方一致同意,必要时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代为支付,甲方支付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全部解决、债权债务全部结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再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甲方: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欠乙方货款本金1,118.03万元。现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筹集资金情况,选择以下两种和解付款方式的任意一种: 和解付款方案1:货款本金的6.5折即726.72万元,一年内三期付清,即2025年8月30日前现金支付40%,2025年12月31日前现金支付30%,2026年5月31日前现金支付30%; 和解付款方案2:货款本金的6.3折即704.36万元,2025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2)双方一致同意,必要时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代为支付,甲方支付或第三方代为支付该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全部解决、债权债务全部结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再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当前持续化解历史债务负担,多措并举进一步降低公司债务水平,本次子公司债务重组,有助于减轻债务压力,优化债务结构。 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次债务重组收益不低于 4,427.98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定数为准。 六、风险提示 《和解协议书》签订后,公司积极筹集资金完成债务清偿,但在后续执行过程中仍可能存在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清偿债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和解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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