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68850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4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号)核准,2023年8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904,98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4.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838,792.46元,扣除发行费用8,955,125.23元(不含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83,667.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6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博创”)、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4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博创、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20,000,000.00元,到期赎回理财产品282,998,000.00元,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556,539.74元,取得利息收入111,783.69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423,000,000.00元,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余额为170,000,000.00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中,3,000万元民生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超过12个月,该等情形符合实施现金管理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已根据现行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完成转让或赎回。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7、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半年度发生等额置换购买材料费用798,865.30元,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费用32,528,888.75元。 (2)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苏州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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