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得邦照明(60330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6:45:31 中财网
原标题: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03 公司简称:得邦照明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467,659,037股(总股本476,944,57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9,285,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4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9,769,442.72元(含税),无送股/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得邦照明603303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仕勇 
电话0579-86311910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 兴路8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6,743,244,309.695,951,518,568.061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3,359,869,439.483,563,064,992.87-5.7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151,793,484.082,143,199,827.160.40
利润总额165,785,535.88211,784,427.17-2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42,819,833.34177,773,770.01-1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19,200,488.82167,194,092.97-28.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364,156.42276,786,962.33-99.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4.05845.0217减少0.9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0540.3733-18.19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0540.3733-18.19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53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9.27235,008,00000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9.2591,800,00000
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6.430,514,32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2.411,463,68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225,802,84700
倪强境内自 然人1.085,155,30000
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024,877,116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重阳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其他0.472,220,30000
郑建达境内自 然人0.462,195,22200
廖剑波境内非 国有法 人0.321,522,9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是 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横店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横店 进出口”)是横店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金华德明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德明”)是公司管理 层的持股平台,横店控股为普通合伙人,并为金华德明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是横店控股 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关系外,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 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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