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石化油服(60087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8:35:37 中财网
原标题:石化油服: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共有6位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吴柏志先生因公请假,委托董事张建阔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1.4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半年度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 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石化油服600871-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石化油服0103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柯越华沈泽宏
电话86-10-5996599886-10-59965998
传真86-10-5996599786-10-5996599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78,148,98377,340,10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9,303,4908,648,8027.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2,150,567-190,066不适用
营业收入37,050,75136,821,44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492,256451,80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423,900251,1816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3%5.48%增加0.0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60.024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60.0248.3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9,66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中国石油化工集 1 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9,968,726,36452.5900
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 2 公司境外法人5,397,494,69428.4700
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59,170,0004.0000
中国中信有限公 司国有法人156,560,0000.830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证5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60,707,1680.3200
安徽阳光信通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53,970,0000.2800
香港中央结算有 3 限公司其他52,436,8960.2800
上海同能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46,828,5000.2500
李枫境内自然 人31,300,0000.1700
何龙境内自然 人29,330,3000.1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 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 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注: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9,968,72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12,564,51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6.28%;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柏志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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