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30167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9:50:39 中财网
原标题:新恒汇: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新恒汇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传凯联系电话:010-59355498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大军联系电话:010-5935549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保荐代表人每月查询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及使用 情况,共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0次,公司从2025年6月20日 上市到2025年6月30日期间未 召开股东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公司从2025年6月20日 上市到2025年6月30日期间未 召开董事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公司从2025年6月20日 上市到2025年6月30日期间未 召开监事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项目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收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与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业绩下滑情形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10.关于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不适用
1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3.关于社保、公积金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4.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2025
公司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传凯 吴大军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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