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30167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5-015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88.88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657.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196.5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6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7月4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江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或支付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等。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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