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300615):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时间:2025年08月18日 20:15:34 中财网 |
|
原标题:
欣天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
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
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
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3,469,200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3,229,200
元 |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3,469,200股,
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93,229,200股,均
为普通股。 |
| 3 |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
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
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公司所
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可的报纸上或者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持有股
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或者
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将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公司所在地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认可的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
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按照本章程规定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可以不按照股东持有股份的比
例相应减少股份,公司可以进行定向减资。 |
| | | |
| | | |
| | |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深圳市
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