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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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1:05:5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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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盛弘股份: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8月16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28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2元。截至2017年8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2,89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00.3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91.71万元。
截至2017年8月16日,募集资金29,591.71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4842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4年度,本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2.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万元。累计取得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858.12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4,452.5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上半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453.1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997.3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94.4万元。累计取得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858.77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账户类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别
专用账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755917030710688
户
专用账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 743269348290
户
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专用账
0
合 计
0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表1:
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总额 | 29,591.7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997.31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3,077.64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77.99%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电能质量产品建
设产业化项目 | 是 | 9,751.08 | | | | | | | | |
| 电动汽车充电系
统建设产业化项
目 | 是 | 13,326.56 | | | | | | | | |
| 大功率电力电子
设备制造基地
(一期)项目 | 项目1和
2变更实
施地点、
主体,合
并为本项
目 | - | 23,254.70 | - | 22,483.24 | 96.68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否 | 5,033.00 | 5,033.00 | - | 5,033.00 | 100.00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481.07 | 1,481.07 | - | 1,481.07 | 100.00 | | 不适用 | - | 否 |
| 合计 | — | 29,591.71 | 29,768.77 | 0 | 28,997.3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
项目”的建设延期至2024年12月完成。“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承诺达产年税前利润
总额为5,165.46万元,于2021年开工建设并部分投产,计划于2023年4月全部建成,2024年达产。该项目
的实施地点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的自有物业盛弘电气工业园。盛弘电气工业园于2021年5月份建设完成并投
入使用,为整合制造资源,公司亦将原深圳工厂的旧生产设备搬迁至惠州新工厂,与使用募集资金采购的生产
设备混合使用。因为无法单独区分新旧设备所生产的产品,所以未能单独核算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实现的投
资效益。公司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后,公司产品产量及销售收入较募集
资金投入前均有显著提高。与募投项目投入前的2020年1-6月同期相比(销售收入28,575.99万元,税前利润
总额5,079.14万元),公司2025年1-6月销售收入136,227.03万元,增长376.72%,税前利润总额16,720.56
万元,增长229.2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至2024年12月完成。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投资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2021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召开
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能质量
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进行合并管理,变更为“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
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
新区惠环街道惠风二路49号盛弘电气工业园的自有物业。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2021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召开
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能质量
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进行合并管理,变更为“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 | | | | | | | | | |
| | 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
新区惠环街道惠风二路49号盛弘电气工业园的自有物业,并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
年4月。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的建设延期至2024年12月完成。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4,453.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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