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文化(00244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 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 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 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 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 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 事一定金额的津贴,结合公司实际及可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情况确定或者调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 独立董事不再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第八条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 度进行考核并发放。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九条公司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 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 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岗位工资+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及岗位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 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绩效奖 金为基础,与公司重点工作任务、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按季度 分批发放。 第十一条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 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 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针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 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二条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 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根据公司内部工资发放制度确定。 第十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发放。 第十四条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 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情 形,公司有权实施降薪或不予发放薪酬: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 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 需要。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同地区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 者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及同地区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 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 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悖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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