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9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结余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注2:上表两个账户开户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凯盛新材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1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93号《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同意凯盛新材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5,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50.00万张,按面值发行。截至2023年12月5日,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10,270,000.00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639,730,000.00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5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5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3)第0073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6月17日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在前述议案中,对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的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龄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投项目变更基本情况及原因 2022年11月,公司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1000吨/年生产装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上述项目首期进行结项。聚醚酮酮作为高性能新材料,其附加值和性能均处于材料金字塔的塔尖,但受下游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包括PEKK在内的部分高端新材料的下游应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带动上述高端材料的市场表现欠佳。经公司审慎评判,1000吨/年PEKK产能预计可满足当前市场需求。与此同时,泰和新材、韩国可隆等主要芳纶企业纷纷实施扩产计划,芳纶聚合单体市场新增需求明确且迫切。此外,三氯化铝市场情况良好,且考虑到PEKK在生产制备过程中对于催化剂三氯化铝的品质要求较高,而当前市场上三氯化铝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公司自备三氯化铝的需求较为迫切。综合上述因素,公司将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2、募投项目变更具体情况 变更前: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原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公司募集资金金额28,189.15万元,主要系该金额包含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变更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盛),实施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李廒路38号。新项目实施方式为,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潍坊凯盛进行注资。 3、募投项目变更决策程序 以上募投项目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 (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本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如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部分所述。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1,860,849.06元,前述费用本年已全部置换完成。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年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暂时闲置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2)决策程序 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暂时闲置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该类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92,860,348.28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6,860,348.28元,现金管理余额66,000,000.0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51,725,573.46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52,725,573.46元,现金管理余额299,000,000.00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2:2023年12月,公司完成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的环保验收手续。2025年上半年该项目实现收益-108.83万元,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尚处于产能 爬坡及市场开拓阶段,聚醚酮酮产品出货量仍相对较小,导致其收益尚不足以完全覆盖成本。 注3:2023年7月,公司已对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进行结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99.65万元 (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4:2023年7月,公司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注5: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不新增产能,主要系用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自动化控制水平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能力,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注6:经公司2024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 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注7:经公司2022年11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对2000吨年聚醚 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以下简称: 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盛),实施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李廒路38号。 新项目实施方式为,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潍坊凯盛进行注资。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2:当前,新能源产业处于调整期,锂电池技术更新迭代频繁,市场变化较大,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相较于2023年出现大幅下跌。出于谨慎投 资考虑,公司暂未启动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的工程土建施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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