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尚太科技(00130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5年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的74,000股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961,350元减少至260,887,350元,股本总额由260,961,350股减 少至260,887,350股。 2、2025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 标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 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 2025 5 6 50,000 、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的 股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887,350元减少至260,837,350元,股本总额由260,887,350股减 至260,837,350股。 5、2025年5月28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8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4,000股,占 0.1357%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 (二)股权回购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 12 65.83 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元/股(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出具的《实质性贷款承诺函》, 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 2025 6 30 1,106,10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24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6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 民币69,367,6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期内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5 7 23 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三)权益分配 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25年5月1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06,100股后的259,731,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8.00 207,785,00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红利 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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