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格尔软件(603232):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20:45:50 中财网
原标题:格尔软件: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2 公司简称:格尔软件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格尔软件60323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蔡冠华吕昊轩
电话021-62327028021-62327028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沐川路58 弄1-7号G60商用密码产业基地 A2楼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沐川路58 弄1-7号G60商用密码产业基地 A2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553,681,507.551,669,821,101.50-6.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337,046,107.611,419,573,166.58-5.8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15,690,876.21193,317,644.01-40.16
利润总额-72,839,492.02-49,610,492.1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2,691,424.24-50,424,753.3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9,910,960.31-59,702,678.87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91,482,979.44-96,494,895.1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5.25-3.68减少1.5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1-0.22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1-0.22不适用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3,27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孔令钢境内自 然人12.7430,081,46200
上海格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7.8118,429,25200
陆海天境内自 然人7.6318,017,69500
杨文山境内自 然人3.297,754,98500
陈宁生境内自 然人2.896,830,00000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1.152,722,11400
马晓娜境内自 然人0.972,296,78700
叶枫境内自 然人0.841,983,849200,0000
贾艳境内自 然人0.681,6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其他0.621,460,7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孔令钢先生、陆海天先生,二人 合计控制公司28.18%的股份。其中,孔令钢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12.74%的股份,陆海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63%的股份;同时,二人通过格尔实业间接控制公司 7.81%的股份。2011年12月,孔令钢先生与陆海天先 生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双方作为一 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参与公司的重 大决策;在决定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事项时,共同行使公 司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 动。若双方无法就该等一致行动事项达成一致,则在最 终投票表决、实际作出决定及对外公开时,应以孔令钢 先生的意见为准。因此,孔令钢先生与陆海天先生互为 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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