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688196):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卓越新能: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代码:688196 股票简称:卓越新能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做出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模 根据 2025年 7月 3日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190,795股,发行价格为 41.72元/股,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99,999,967.40元,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落后于市场先进技术的风险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公司在制定研发项目时会充分考虑当时业内前沿的技术成果及市场信息,以确保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及成功概率。公司虽然持续对研发进行重点投入,但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仍低于医药、软件、精密仪器等行业,虽与公司所处行业及过往实际需求相符合,但若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将延缓公司研发项目及计划的开展,进而产生落后于市场先进技术的风险。 同时,若公司的新技术、新产品在研制出来后与业内竞品的技术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或研发进度缓慢导致新技术、新产品在研制出来后即处于落后地位,或其他竞争者加大研发投入加速业内技术发展进度,将会导致公司产品及技术储备被削弱,降低公司的整体竞争力,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二)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主要用于出口,若生物柴油出口价格波动大、公司产品不能持续满足欧盟要求或主要出口业务资质的续期、欧盟国家的贸易政策变化,都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自欧盟委员会启动对华出口的生物柴油产品贸易摩擦调查以来,国内生物柴油出口业务受到较大冲击。欧盟委员会于 2024年 8月 16日公布对中国生物柴油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并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2024年 8月 17日开始公司及子公司厦门卓越被征收 25.4%的临时反倾销税。欧盟委员会已于 2025年 2月作出终裁,最终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为 23.4%。该等事项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情形复杂,出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各国的关税和非关税等进出口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虽然由废油脂制成的生物柴油受到欧盟等地的大力支持,欧盟对生物柴油的需求缺口也较大,但公司的主要贸易往来国出于贸易保护或其他需要,可能会构筑各种关税或者非关税壁垒,限制公司产品流入当地市场,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原材料供应风险 发行人主要利用地沟油、酸化油等废油脂制备生物柴油。随着国家对废油脂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要求日渐提高,生产生物柴油所需的废油脂供应量较为充足和稳定,废油脂采购价格亦相对稳定。但若出现因消费者生活理念的改变减少油脂消费量、废油脂回收利用出现新的发展方向、废油脂在其他应用领域获得政策支持(如出口销售给予出口退税)、生物柴油行业快速成长等情况,可能会出现废油脂供应不足的情形,进而影响公司的原材料供应。 废油脂采购价格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因素。废油脂主要来自餐馆、酒店、养猪场、食品和植物油加工企业等,作为生物柴油的上游原材料,因应用领域的关联性,其价格一般会受原油、棕榈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鉴于废油脂供应地域分散,其收购涉及原料收集、加工、运输等多个环节,具有工作环境恶劣、人力成本高等特点,因而影响价格波动的因素也较多。由于废油脂收集行业的若干特点,废油脂价格具有一定的刚性和波动性,公司无法完全分散废油脂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若废油脂采购价格波动较大,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四)募投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经过谨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公司选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宏观经济环境、生物柴油市场、竞争对手、行业技术水平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建设进度和预期效益实现。 2、经营规模扩大的风险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业务经营规模、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长,对公司内部管理及销售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为此,公司将持续开拓市场并丰富客户渠道;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团队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机制,形成更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实施上述措施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若未来公司相应的资源储备及管理能力不能与公司的增长速度相匹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扩张,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年产 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项目实施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审慎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但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依托未来烃基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SAF)市场需求的增长。如若未来下游市场出现阶段性增速低于预期甚至下降,行业出现阶段性过剩、重大技术替代,下游客户需求偏好发生转变或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而公司不能及时、有效采取应对措施,将使公司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并进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收益实现。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计经济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实施进度系依据发行人及行业的过往经验而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数据系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点的市场即时和历史价格以及相关成本等预测性信息测算得出。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预期进度建成,或项目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下游产品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 5、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旧费用相应增加。若行业环境或市场需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计效益,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第 40号),生物柴油企业在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废弃油脂生产的生物柴油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目前该政策的退税率为 70%。发行人与子公司厦门卓越的生物柴油产品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废油脂作为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材料,其供应地域分散,涉及收集、加工、运输等多个环节,具有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时间特殊、人力成本高等特点,因而目前我国主要以个体经营为主,这也使得目前生物柴油企业采购废油脂难以取得进项税,即额外承担了上游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对生物柴油行业即征即退政策有利于税收公平,部分补偿了生物柴油行业企业额外承担的税负,同时考虑到废油脂回收行业客观现实存在的长期性以及生物柴油行业对于提高国家废弃资源利用水平以及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意义,该政策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将持续有效。 目前,公司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构成了公司的经常性损益,同时也构成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如果未来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变化、退税率下降或取消退税,将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于即期回报摊薄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经过一定的建设和推进周期。根据公司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公司存在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八、董事会声明”。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模 .................................................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 2 三、关于即期回报摊薄 ......................................................................................... 5 目录................................................................................................................................ 7 释义..............................................................................................................................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0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75 六、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 77 七、同业竞争情况 ............................................................................................... 82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9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 ............................................................................... 90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 92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 93 四、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95 五、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 96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96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96 八、本次发行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 97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0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08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0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108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115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 115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 117 第四节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18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 118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 118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19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 126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28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28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变化 ..................................... 128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2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28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29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 130 一、技术与研发风险 ......................................................................................... 130 二、经营风险 ..................................................................................................... 131 三、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 13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34 五、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 136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37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37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4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4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4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45 六、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146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 149 八、董事会声明 ................................................................................................. 151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行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ongyan Zhuoyue New Ener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叶活动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卓越新能 股票代码:688196 上市时间:2019年 11月 21日 总股本:120,000,000股 注册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平林(福建龙州工业园东宝工业集中区) 办公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平林(福建龙州工业园东宝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郑学东 公司邮编:364000 公司电话:0597-2342338 公司传真:0597-23426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质燃料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物基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20,00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5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5%,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分类 公司以废弃油脂为原料进行产品生产加工,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要产品生物柴油为生物质能源,归类于可再生新能源产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5)”大类下的“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C2541)”子类;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生物质燃料加工”大类下的“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2541)”。 (二)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提出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等;能源局负责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工信部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 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原名: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其中,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主要负责开展全国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国内外循环经济的动态和发展方向,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规、政策、规划提供咨询和建议,并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相关领域的咨询服务、技术推广、市场开发、专业培训、会议展览及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理,其下属的生物质能专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等学术科研方面的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法律法规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能源产业、生物产业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行业的发展对于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改善环境及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增加生物柴油行业的废油脂供应,拓展生物柴油等产品的市场空间,从而将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与公司所处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 (2)主要产业政策 用废油脂生产生物柴油,既可为上游解决废油脂安全回收利用的问题,又可为下游提供环保安全的可再生资源,具有多重的环保效应和社会效应,是国家需要大力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以鼓励本行业的发展:
此外,为进一步推广生物柴油等先进生物燃料,国家能源局在《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中提出,“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开展生物柴油的试点工作”;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提出,到 2025年,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国产民用飞机实现示范应用;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发布《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提出“推动生物柴油在船舶领域的试点应用”。随着生物柴油在市政交通、船舶、航空等领域的试点推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 (三)公司所属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1、生物柴油基本情况 生物柴油是生物质能的一种,通过可再生的油脂资源,如动植物油脂、餐厨废弃油等,经过工艺处理生成的脂肪酸甲酯与烷烃混合物的液体燃料,是可替代普通柴油的可再生的清洁燃料。这种燃料具有环保、可再生的特点,可与普通柴油掺混或替代使用,具有相近的燃烧性能以及更低的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是实现碳减排的主要途径之一。 生产路径方面,根据原料的不同,可分为以大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牛油等动植物油为原料和以废油脂为原料两类。主要的生物柴油生产国根据各自区域的自然资源,选择了适合自身情况的生物柴油制备技术路线,如欧洲生物柴油以菜籽油为主,美国、巴西、阿根廷以大豆油为主,马来西亚和印尼以棕榈油为主,我国以废油脂为主。 按工艺技术,生物柴油可分为酯基生物柴油和烃基生物柴油。酯基生物柴油是以植物油脂或动物脂肪为原料,与甲醇或乙醇在酸性或者碱性催化剂和高温常压下发生酯交换及酯化反应,以生产生物柴油,酯基生物柴油是当前我国生物柴油产业的主流产品。烃基生物柴油是通过加氢脱氧、异构化技术生产的烷烃类生物燃料,其与化石柴油结构更相近,但其售价与成本均更高。烃基生物柴油通过异构化的深度可以分馏产出烃基生物柴油、生物航煤、溶剂油等。由于烃基生物柴油结构及性能与石化柴油基本相同,十六烷值较高,稳定性好,低温流动性好,可与石化柴油按任意比例掺混。 按用途分,国外生物柴油主要作为动力燃料用于交通及工业领域,而我国则主要作为生产绿色化学品的原料应用于化工领域。 酯基生物柴油在作为燃料方面,各主要指标与化石柴油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2、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情况 (1)全球生物柴油历史沿革 柴油发动机起初是为以植物油为燃料而设计的,最初以花生油为燃料。由于花生油价格昂贵,难以与汽油竞争,因此改用柴油作为燃料。随着能源安全意识世界各国的重视和发展。 21世纪初,欧盟和美国通过立法推动生物柴油的发展。2003年,欧盟通过了《生物燃料指令》,设定了生物燃料(包括生物柴油)在交通运输的燃料中所占比例的目标。2005年,美国通过了《能源政策法案》,启动了可再生燃料标准(RFS),要求增加生物燃料的使用,并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2009年欧盟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指令》,确定欧盟成员国在交通领域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标比例。 生物柴油作为可代替传统柴油的再生性燃料,受到各国政策的推广,应用领域逐步扩大,2023年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修正案》(RED III)将涵盖的交通部门在道路基础上扩展至航空和海运,航空和海运开始逐步推广生物柴油。 (2)中国生物柴油历史沿革 我国生物柴油产业起步较晚。2001年,以发行人为代表的中国生物柴油企业开始发展,并逐步实现了利用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的生产实践。 2004年,科技部启动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生物燃料油技术开发”项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2011年)和《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2015年)标准,修订后已接近欧美标准。2009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石油销售企业应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明确了产业规范。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推动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布局。受欧盟制裁的影响,我国对于扩大生物柴油内需的步伐明显加快,2024年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发布了《关于公示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的通知》,共纳入北京市海淀区等 22个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此举标志着中国在废弃物循环利用和生物能源利用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3、全球生物柴油原料构成及产量分布情况 根据原料的不同,生物柴油可分为以大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牛油等动植物油为原料和以废油脂为原料的两类。主要的生物柴油生产国根据各自区域的自然资源,选择了适合自身情况的生物柴油制备技术路线,如欧洲生物柴油的原材料以菜籽油为主,美国、巴西、阿根廷以大豆油为主,马来西亚和印尼以棕榈油为主。 相比于世界生物柴油主产区以可食用油脂为原料,我国奉行“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粮”的国家安全政策,2012年工信部和农业部还为此专门下发了《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文件中明确中国将严格控制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源加工业发展。这也意味着我国无法像其他国家大力发展以食用粮油为基础的生物柴油产业,而以发行人这类以废油脂为原料进行生物柴油生产的企业,代表着我国生物柴油的发展方向。 各国根据本国的国情,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原材料生产生物柴油。根据 2023年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简称“EBB”)统计报告,从原料结构来看,2023年全球生物柴油原材料构成中,棕榈油占比约为 36%、豆油占比为 23%、菜籽油占比为 14%、废弃油脂占比为 14%、动物脂肪占比为 6%,全球已形成以植物油为主要原材料,废弃油脂为辅的多元供应结构,2023年全球生产柴油原料结构情况如下: 从全球生物柴油产量分布来看,2023年全球生物柴油主要由欧盟、美国、印尼和巴西生产,上述地区的产量合计占全球生物柴油总产量的比例超过 80%,生物柴油在生产区域上呈现高度集中性,中国在全球生物柴油产量中占比约为5%,2023年全球生物柴油产量占比情况如下: 4、生物柴油市场情况 (1)全球生物柴油市场 根据 IEA(国际能源署)数据统计,受政策驱动影响,全球生物柴油消费量从 2016年的 2,930万吨增长至 2026年的 4,602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4.62%,生物柴油在近十年呈发展趋势,2016-2026E全球生物柴油消费量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系根据生物柴油密度为 0.88kg/dm3折算 生物柴油的成本高于石化燃料,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主要受政策驱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各国提出了降碳减排措施,推动生物柴油行业发展。2023能源消费总量份额由 32%提升至 40%,可再生燃料占运输燃料的比例由 14%提升至 29%,并将涵盖交通部门在道路基础上扩展至航空和海运,航空和海运开始逐步推广生物柴油。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分析,到 2050年,航空领域 65%的减排将通过使用生物航煤(SAF)来实现。SAF是以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生产的航空煤油,其初始原料主要包括餐饮废油、动植物油脂、农林废弃物等。其物理特性与传统的航空煤油类似,可减少 50%~90%的 CO和 CH排放,且无需对飞机系统2 4 等进行改进,是航空业核心降碳减排方式。根据欧盟 ReFuel EU法案,从 2025年 1月 1日起,在欧盟机场的飞机燃油中添加可持续航空生物燃料(SAF)占航空燃料的比重需达 2%,2030年添加比例为 6%,2050年需达 70%。欧洲航空安全局预计,到 2030年,欧盟对航空燃料的总需求将达到 4,600万吨。参考欧盟提出的 SAF目标,预计 2030年欧盟对 SAF的年需求量约为 280万吨,随着未来添加比例的提升,预计 2050年 SAF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此外美国、新加坡和中国等国家都推出了 SAF使用目标,航空业的降碳减排带动 SAF的发展,SAF市场空间较大。 从消费量来看,2023年全球最大的生物柴油消费地区是欧盟,占全球生物柴油总消费的 30.1%,其次是美国、印度尼西亚、巴西、泰国、中国、阿根廷,占比分别是 24.9%、19.7%、11.6%、2.5%、1.3%、1.1%,2023年全球生物柴油消费量占比情况如下: (2)我国生物柴油市场情况 近年来,我国对生物柴油产业的支持力度在逐步提高,但是总体上,我国生物柴油的推广使用仍处于试点阶段。目前我国并未强制要求在柴油中添加生物柴油,但是有部分省、市已开始在辖区内的油站进行生物柴油的市场推广,例如上海从 2013年 9月起开始进行生物柴油的推广应用工作,形成了全产业链闭环管理、价格联动、托底保障、产品顺畅应用的体系,建成了完整的生物柴油产业链,现有 300多家加油站销售 B5柴油(由 BD100生物柴油和石油柴油调合而成);2024年 3月,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关于公示生物柴油应用推广试点的通知》,支持北京、石家庄、舟山、厦门、德州、广州、重庆、汉川等 19个地区进行生物柴油的试点推广。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4)的数据,2022年我国用于交通领域的柴油消费量为 10,058万吨。若我国交通领域全面推行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标准并要求强制添加,我国生物柴油的需求量将达到 500万吨。 此外,烃基生物柴油由废弃动植物油脂经加氢脱氧反应制成,相对酯基生物柴油而言,具有热值更高、氧化安定性更好,并且可以与柴油任意比例调和等特点,结构和性能更加接近石化柴油。与其他石化航煤替代燃料相比,生物航煤(SAF)与石化航煤性能相近,可满足航空领域动力特性与安全要求,也无需更换发动机和燃油系统,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减排幅度最大约为 90%。航空业为满足低碳政策要求,对生物航煤的需求将大幅提高。 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支持 SAF,我国也出台了相关试点政策。 2022年,中国民航局发布《“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力争 SAF累计消费量在 2025年达到 5万吨。2024年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开始实施可持续航空燃料应用试点。此次试点分为两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为 2024年9月-12月,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从北京大兴、成都双流、郑州新郑、宁波栎社机场起飞的 12架航班将正式加注可持续航空燃料。第二阶段为 2025年全年,参与单位将进一步增加。未来随着可持续航空燃料在我国的推广应用,生物航煤的市场也将进一步扩大。 5、生物柴油作为生物基绿色化学品生产原料及市场需求情况 (1)生物酯增塑剂市场 公司生产的生物酯增塑剂是以中短链的饱和脂肪酸甲酯占比较高的生物柴油深加工的一种无毒、环保、可降解的新型环保型增塑剂,主要用于 PVC制品、塑胶跑道等环保要求较高的领域,由于其不含苯环、多环芳香烃等物质,已逐步在环保健康制品领域得到青睐。 增塑剂是一类功能化助剂,加入到聚合物中可以显著改善高分子材料的柔韧性、可塑性、加工性及拉伸性等特性,广泛用于聚氯乙烯(PVC)制品,PVC在工业制品、日用品、农业、建筑材料、医疗器械、军工、国防、电子器件等方面均有广泛应用。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对医药及食品包装、日用品、玩具等塑料制品中的增塑剂有害物质日益关注,传统的非环保型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存在致癌嫌疑和毒性,许多国家禁止将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用于医疗器械、食品包装、婴幼儿用品等产品,我国在食品包装方面禁止使用 DOP增塑的塑料制品,而环保型增塑剂例如聚酯类、柠檬酸酯类、环氧类等增塑剂品种,由于具有无毒、环保、可降解等优势,逐步在环保健康制品领域得到青睐,未来将会逐渐替代传统增塑剂,用其生产的 PVC产品广泛用于食品包装、医疗用品材料、玩具等。 增塑剂作为 PVC生产过程中的必要成分,其潜在市场规模与 PVC市场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增塑剂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波动增长趋势,2019年我国 PVC销量约为 2,000万吨,2020年增长至 2,106万吨,但受 PVC下游客户需求转弱的影响,2022年我国 PVC的销量下降至 2,037万吨,随后逐步反弹,在2024年增长至 2,104万吨,2019-2024年中国 PVC销量情况如下: 由于 DOP等非环保型增塑剂综合性能好,工艺成熟,长期以来在我国增塑剂市场占主导地位。近年来,增塑剂的安全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问题日益受到关注。部分非环保型增塑剂因可能具有致癌风险及毒性,已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被限制使用。例如,欧盟已明令禁止在儿童可啃咬玩具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并积极推动环保型增塑剂的应用,以作为替代产品。随着下游市场对非环保型增塑剂的逐步淘汰,环保型增塑剂在 PVC市场中的需求预计将进一步增长,从而带动生物柴油在该领域的市场需求提升。 6、生物柴油副产物深加工产品市场 生物柴油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经过反酯化及离心分离等可进一步加工制成混合油,混合油则是生产工业甘油、环保型醇酸树脂(水性醇酸树脂)等具有广泛用途的工业产品的原料。 (1)工业甘油 甘油作为一种重要的油脂加工副产物,因其特殊的物理性质和化学结构,在工业、医药及日常生活中可作合成原料或直接使用,用途广泛,如作为化学中间体用于涂料、树脂、造纸、制革等以及汽车防冻剂等。 近年来,随着甘油运用领域的不断开拓以及下游客户不断扩产,我国对甘油需求量持续增长。由于国内甘油产能增加有限,甘油的进口量也逐年增长,我国进口甘油量从 2016年的 15万吨增长至 2024年的 69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1.02%,2016-2024年中国进口甘油数量情况如下: (2)环保型醇酸树脂 环保型醇酸树脂是由公司自产的长链不饱和脂肪酸甲酯占比较高的生物柴油或高碘值废弃油脂与副产物提炼的工业甘油深加工而成,可用于各种油漆的生产,是油漆行业的主要成膜基料。其中水性醇酸树脂以水为溶媒,在制漆、刷漆、喷漆过程可大大减少对有机溶剂的使用和减少 VOC的排放。 油漆是使用有机溶剂制成的涂料,含有挥发性的有机溶剂(VOC),使用过程会挥发到大气中。它不仅会使环境污染,使人体健康受到毒害,而且易爆易燃。 另外,在某些产品种类中还会含有大量的甲醛等有毒的物质。因此,各地的环保政策也相继出台,禁止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的环保涂料等产品,随着消费者环保理念的提升,环保型涂料成为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下游客户家居消费、国家新基建工程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带动涂料行业的市场增长,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统计,中国涂料行业产量从 2019年的 2,438万吨增长至 2024年的 3,534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7.71%,2019-2024年中国涂料行业产量情况如下: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