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603998):方盛制药关于购买药品专利权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药品专利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方盛制药拟以人民币8,000万元向中国药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购买化药1类创新药物IMM-H024原料药及制剂项目的专利权,后续将按相关约定节点分期付款;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研发容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药品审评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及未来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本次拟受让的专利权有两项正在申请中,这两项专利权能否取得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支持创新药发展的重大政策,特别是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 明确提出要“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创新药发展根基”。 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紧抓行业高质量发展机遇,深入贯彻 “创新驱动、聚焦主业”的发展思路,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拟以人民币8,000万元 受让中国药科大学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持有的化药1 类创新药物IMM-H024原料药及制剂项目的专利权(以下简称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受让药品专利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受让,因公司相关 交易金额12个月内累计(含本次交易)已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0%,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简要情况
1、中国药科大学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中国药科大学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 物研究所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受让的为化药1类创新药物IMM-H024原料药及制 剂项目的独家专利权。中国药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 所同时将该项目的专有技术免费提供给公司,公司拥有该项目开 发用于预防、治疗和/或改善靶点相关疾病药物的后期临床研究 开发、产品报批上市、生产、销售(国内及国际市场)的权利。 本次交易专利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本次交易标的为无形资产,且处于药品的早期研发 之中,未产生相关收入与利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以市场原则为定价基准,并充分考虑到开发该 专利技术的实际历史成本、药品上市后的预期收益,以及各方对 受让专利技术价值的评估,最终确定了此次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 8,000万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满足一定条件后支付。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并经交易三方充分 协商与友好谈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优势 本次拟受让的专利权对应研究的药品方向主要聚焦于自身 免疫性疾病,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 化病等。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数据显示,全球约有5%-8% 的人群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这些疾病为遗传、感染、内分泌 紊乱、免疫功能异常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自身免疫性疾 病难以治愈,一旦患病,大多数患者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服药,且 部分疾病病情凶险,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威胁患者生命安全。 当前,Janus激酶(JAK)抑制剂作为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 的主要药物类别,其靶点地位已获确认,临床疗效明确。然而, 现有已上市的非选择性JAK抑制剂普遍存在严重机会性感染及 贫血等显著副作用。本次拟受让专利权的分子,为一款结构新颖、 选择性高的新一代JAK小分子抑制剂。该分子靶点明确,作用 机制清晰,能特异性抑制部分相关炎性因子,并在前期研究中展 现出了良好的安全性和药效优势,具备规避非选择性抑制引发的 机会性感染及造血系统副作用风险的潜力。 2、对应市场情况 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市场前景广阔,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 示,从市场来看,自身免疫性疾病是仅次于肿瘤的第二大药物市 场,2024年全球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市场的总规模预计为1,368 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全球市场规模将达到1,700亿美元左 右。赛诺菲财报显示,度普利尤单抗2024年销售额为130.72亿 欧元;强生财报显示,乌司奴单抗2024年销售额为103.61亿美 元;贝哲斯咨询数据表明,阿达木单抗2024年全球市场规模为 91.45亿美元。 根据药融云数据,我国2024年类风湿治疗药物中,利妥昔 单抗销售额为53.54亿元、阿达木单抗销售额为27.33亿元、羟 氯喹销售额为20.59亿元。 此外,2025年3月,恒瑞医药(证券代码:600276)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的硫酸艾玛昔替尼片获批上市,该药品是一种高选 择性的JAK1抑制剂,可通过抑制JAK1信号传导发挥抗炎和抑 制免疫的生物学效应;暂未有该药品市场销售数据。针对强直性 脊柱炎,目前国内和国外已有辉瑞的托法替布片和艾伯维的乌帕 替尼缓释片等口服JAK抑制剂获批上市。经查询EvaluatePharma 数据库,2024年托法替布片和乌帕替尼缓释片全球销售额合计 约为71.39亿美元。 五、《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方盛制药 乙方:中国药科大学 丙方: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一)转让标的 详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交易标的概况 之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专利权的技术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 其中,甲方支付乙方金额为人民币3,620万元整,甲方支付丙方 金额为人民币4,380万元整,采取里程碑式的付款方式分期进行 支付,甲方的具体支付时间和数额如下:
1、乙、丙双方转让的所有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后续改进产生的新成果及相关权益均归属甲方。 2、甲方拥有项目后续研发权,委托开发时同等条件优先选 择乙、丙方;乙、丙方需配合甲方申报专利,新专利权归甲方, 如涉及相关研发费用另行约定。 3、甲方在临床用药中或乙、丙方在后续研究中发现新适应 症由甲方申报专利及专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丙方发表相关 论文需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若因学生毕业需发表论文,在不影响 专利新颖性和保密性等的情形下,甲方原则上不得拒绝。 4、甲方可单独申报课题并享有相应科研资助资金;经三方 协商一致,可共同申报科研资助项目,资助资金按任务书分配; 限科研机构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等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可由乙、 丙方申请。 5、省部级/国家级奖项(除上条约定外)以甲方为第一完成 单位,丙方第二为完成单位,乙方为第三完成单位,所获得的奖 励资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因乙方/丙方原因、国家政策、 技术障碍、市场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但需提交书面说明),应 按应付未付款的每月1%向乙/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90 天)。逾期超90日的,乙/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技术资 料且不退还已收款。其中市场原因特指:NDA受理前,经甲方 市场调研证实药品批文无实际市场价值(需提供正式市场调研分 析报告)。 2、乙、丙双方未按期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有关资料,违约 方应按甲方已付转让价款每月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 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和损失(累计不超过90天)。逾期超90日的, 甲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须退还已收款。 3、任何一方擅自将技术转让或许可第三方的,守约方有权 终止合同,并获赔技术转让额的双倍赔偿。 4、任一方在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泄露技术秘密或商业秘 密的,需赔偿守约方500万元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若甲方在乙、丙双方没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同, 需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共人民币伍佰万元,乙、丙双方有权收 回专利权和全部研究资料,同时甲方已支付的资金不予退还。若 乙、丙双方或双方中的任一方在甲方没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终 止合同,违约的一方或双方需赔偿甲方违约金共人民币伍佰万元, 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技术转让费。 6、因乙/丙方原因、国家政策、技术障碍或市场原因导致项 目无法推进或继续推进会给甲方带来巨大损失的,甲方可终止项 目。乙/丙方收回专利及技术资料;甲方已付款不退,未付款免 付;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发出终止通知后,乙/丙方需 10个工作日内配合签署终止协议,逾期未签则视为通知当日自 动终止。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1、若因乙方或丙方转让的本项目专利权及专有技术侵权并 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或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药品注册批件未获批准,甲方已支付给 乙、丙双方的技术转让费不予退还。 3、因药物自身原因导致研发终止的,风险由三方共担,甲 方不再支付后续费用,已支付的费用乙、丙双方不再退还。 (六)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20年,但本合同实际履行期限超出有效期或 提前终止的除外。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不因协议到期而无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经过多年的培育与发展,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创仿结 合”的产品集群储备与研发战略已见成效,目前形成了以中药创 新药为主、化学药品制剂为辅,适当布局早期前沿创新药物的产 品集群。本次收购的药品专利权候选药物聚焦于自身免疫性疾病 领域,将有效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加速业务发展进程,高度契合 公司核心战略。同时,该交易采用里程碑式分期付款方式,能有 效降低公司资金压力并部分分散研发风险。本次购买药品专利权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若相关药品研发顺利完成,则使得公司药品 品类进一步得到丰富扩充,后续通过集团的资源赋能,有望为公 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暨大基因工程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暨大基因”)积极响应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创新 驱动发展战略,专注于前沿领域的创新药研发,通过整合现有技 术储备与资源优势,结合产业链资源,推进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 本次拟受让的专利候选药物,后续或将由暨大基因具体落地推进 该项目,有望逐步建立和强化暨大基因的创新药管线布局,与方 盛制药在创新药领域拓展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购买专利权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 响。 七、风险提示 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研发 容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药品审评审批 时间、审批结果及未来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本次拟受让的专利权有两项正在申请中,这两项专利权能否取得 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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