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60511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4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19,994,940股。 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0,9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6,946,87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053,111.89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广发证券承销费用后已于2022年7月26日到账净额1,401,909,190.11元,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08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元,本报告期投入 26,717,856.4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6,252,665.9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4日,公司、公司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上述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兰半导体”)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开立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账户52791600000374为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产品账号,此账号已注销。 2、除上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56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七天通知存款,其中475.00万元已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购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024年第1484期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编码:202411153S0000012771)。因此,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期末剩余总额为1,121,577,240.23元。 3、根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由新洁能为实施主体变更为金兰半导体。金兰半导体于2023年2月21日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501013102190547,截至2025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252,665.99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26,717,856.47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115,000万元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110,000万元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对募投项目“第三代半导体SiC/GaN功率器件及封测的研发及产业化”“功率驱动IC及智能功率模块(IPM)的研发及产业化”“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期至2027年8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由新洁能为实施主体变更为金兰半导体。2023年1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 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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