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股份(603617):君禾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禾股份”)就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8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6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838,062股新股。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截止日2021年10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838,062股,发行价格8.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7,599,236.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494,384.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104,851.75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7.6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11月5日,公司连同保荐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君禾蓝鳍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君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3,500.0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6月30日 单位: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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