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87235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5-102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926,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19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926,09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但公司股东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妮、郑雨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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