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688778):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 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5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相关举措,主要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创新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新质生产力 面对机遇与挑战,公司积极应对,持续加大技术研发与创新投入,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2025年上半年,公司产品销量、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均实现了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产品销量为6.07万吨,同比增长35.50%。据ICC鑫椤锂电统计,2025年1-6月国内钴酸锂产量为5.37万吨,同比增长27.8%,环比增长3.7%。4.5V及以上电压产品占比达到29.8%。公司充分受益于国家换机补贴政策和3C消费设备AI功能带电量提升带来的需求增长,实现钴酸锂销量为2.88万吨,同比增长56.64%,其中4.5V及以上高电压钴酸锂持续放量,进一步夯实市场领先地位;在动力领域,根据中汽协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93.7万辆,同比增长40.3%。公司在巩固高电压、高功率三元材料领域技术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水热法磷酸铁锂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含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实现销量3.19万吨,同比增长20.76%;氢能材料方面,公司实现销量1,974.61吨,同比增长6.16%,行业龙头地位稳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34亿元,同比增长18.04%;实现利润总额3.39亿元,同比增长35.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7亿元,同比增长27.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1亿元,同比增长32.24%。 二、锐意创新,引领未来,构筑新能源电池材料科技革命基石 公司把研发创新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持续研究优化产品路线和技术路线,自2002年开始介入新能源电池材料研发以来,公司陆续投入重金,建立了贮氢合金粉、钴酸锂、三元材料及磷酸铁锂等生产线,现已成为国内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是国内第一家出口日本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的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3C数码、车载动力、储能等领域。公司钴酸锂产品已连续多年稳居全球龙头地位;三元材料产品位于行业前列,贮氢合金粉稳居行业龙头地位并同步拓展固态储氢领域,铸就了卓越的厦钨新能源材料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达2.4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23%。 1、传统材料方面:4.53V高电压钴酸锂已在现有客户体系实现大规模量产;4.55V钴酸锂开发符合预期,样品满足客户需求,已经进入中试阶段;重点围绕增程、混动、中高端电动车和低空领域开发多款三元材料,打造高电压、高镍、高功率差异化竞争优势,项目进展顺利。 2、前沿材料方面:(1)公司重点推进NL全新结构正极材料在3C消费领域中的应用,并针对低空飞行、电动工具、全固态电池等领域积极开发相应的NL全新结构正极材料;(2)在固态电池领域,公司重点在正极材料和电解质方面布局:在固态电池正极材料方面,匹配氧化物路线固态电池的正极材料已实现供货;硫化物路线固态电池的正极材料方面,公司与国内外下游头部企业在技术研发上保持密切的交流合作,提供多批次样品进行验证;在固态电解质方面,实现氧化物固态电解质的吨级生产和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同时,凭借深厚的技术沉淀开发出独特的硫化锂合成工艺,样品在客户端测试良好;(3)公司不断拓展补锂材料在储能和动力领域的应用,并已实现量产,3C领域通过头部客户初步评测;(4)公司在发挥水热法磷酸铁锂技术优势的同时,开发了具有独特竞争力的磷酸锰铁锂产品;(5)固态储氢合金方面,公司完成多款型号产品的开发和销售。 三、绿色引领,零碳愿景,缔造新能源电池材料可持续发展典范 2025年上半年,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首先,在双碳体系建设方面,完成了雅安基地ISO14067碳足迹认证和三明基地ISO14068碳中和认证,并持续开展ISO14021回收含量认证体系建设。其次,在节能减排项目上,6个生产基地共计划实施11个重点节能减排项目,上半年已完成4个,成功减排3,787,507kgCO2e。第三,推动上游减碳跟踪及满足客户的双碳需求,公司建立了供应链碳监管机制,对主要供应商进行绿色低碳评价评级,对特定供应商新增碳足迹认证要求,确保满足所有重点客户现阶段的双碳需求。最后,积极参与行业内外部组织的双碳管理平台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及研讨会等工作,并主导编制了多项技术指南,深度参与厦门市减污降碳示范工程,树立良好的双碳企业形象。 四、持续分红,共筑稳健,实现投资者回报与企业发展双赢之道 厦钨新能长期以来致力于成为负责任的公众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依托平稳的经营情况、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及对长期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厦钨新能坚持稳健融资与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已于2025年7月3日完成2024年度现金红利派发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7,840,164.80元(含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20,771,001股增加至504,691,083股。 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制定了具体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00,704,098.80元(含税)。 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已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7.38亿元,近两年分红比例均超过30%,为股东提供了持续的良好回报。 五、规范运作,治理升级,筑牢法治基石与投资者信赖之桥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从机制上保障董事会的科学高效运行。 2025年上半年,三会工作有效推进,三会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监事会、2次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收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的议案》《关于收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议案内容涵盖公司运营、财务、发展规划等多个关键领域。 目前,公司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并取消监事会的设置,强化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确保公司顺利完成治理架构的调整。 六、披露卓越,建章立制,铸就投资者权益之盾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公司的信息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上市公司2022至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最高等级A级。202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多种不同沟通渠道不断强化与投资者的交流,积极与投资者保持联络,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2025年上半年,公司召开了三次业绩说明会:(1)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回答了投资者提出的问题;(2)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电池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就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3)联合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共同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首次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并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评估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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