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688278):特宝生物: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1号”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2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1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271.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3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03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4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512.74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金额33,241.3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5,271.37万元),利息收入1,192.60万元,支付手续费用0.7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95.1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以及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2020年1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公司对募投项目“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5,940.09万元调整为19,940.09万元(调增的资金来源于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本次为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使用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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