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832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22:05:57 中财网
原标题:保丽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四)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与发放
第四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五条 公司董事报酬构成与标准如下:
(一)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相应报酬,不再另行就董事职务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发放。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与标准如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职务薪酬。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单项激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自董事经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批准任职当日起计算,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或自愿放弃领取薪酬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八条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九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专项激励,股权激励计划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扣减、停止享受津贴、解除职务的议案并审议,相关董事的处罚应报送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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