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30086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原标题:卡倍亿: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证券简称:卡倍亿 证券代码:300863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二零二五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年 7月 30日下发的《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卡倍亿”、“发行人”)会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调查、核查及讨论,并完成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目录 问题1:......................................................................................................................... 3 问题2:....................................................................................................................... 70 问题3:....................................................................................................................... 82 问题4:..................................................................................................................... 198 其他问题: ............................................................................................................... 221 问题1: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99.68万元、5,120.68万元、-8,532.04万元及 16,105.36万元,与各期净利润规模差异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98%、57.03%、64.15%和56.14%,存在波动。最近一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12,38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28,921.96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33,220万元,公司借款金额较大。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包括铜杆、铜丝、PVC等,公司汽车线缆产品销售价格采取“铜价+加工费”的原则定价,受下游整车厂商成本控制压力的传导,产品价格需定期或不定期向下调整。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新能源线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81%、19.64%、16.76%、12.83%,呈下降趋势。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为直销,最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212.46万元、2,506.10万元和1,787.67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2,910.20万元、107,762.42万元、139,300.40万元及116,442.83万元,呈增长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由2022年的 3.51降至最近一期的 0.56。最近一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 4,151.02万元,有所增长。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现金流净额变化、有息借款及负债率变化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借款增加、现金流净额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和趋势一致,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应对措施,公司是否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现金流,是否符合《注册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的相关规定。(2)结合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及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行业竞争情况、下游客户毛利率变化及成本控制情况、公司毛利率变化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将原材料价格波动向下传导的能力,公司毛利率及业绩情况受下游整车厂商成本控制的具体影响。(3)结合公司下游及终端客户结构变化,说明新能源线缆业务销量下降、价格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新能源线缆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下滑趋势,新能源整车厂商成本控制压力的传导对公司新能源线缆业务业绩、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及效益实现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预付账款的具体内容,包括前五大预付款项明细、对应主营业务类别、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采购政策是否存在变化等,预付金额大幅增加是否与公司经营及采购政策向匹配。(5)结合行业变化、产品特点、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如是,变化的原因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是否符合行业特征。(6)结合应收账款欠款前五大客户情况、账龄结构、截至目前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7)结合公司销售模式、获客方式、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占收入比重变化情况等,说明公司销售费用真实性、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8)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5)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现金流净额变化、有息借款及负债率变化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借款增加、现金流净额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和趋势一致,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应对措施,公司是否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现金流,是否符合《注册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现金流净额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应收债权相应增加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趋势基本一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增加较多。2024年,公司第四季度线缆销售收入占比有所提升,比重达到 29.39%,同比增长 2.15个百分点。在营业收入规模上升和第四季度占比提升的双重作用下,2024年末应收账款增加较多。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大部分尚在信用期,销售回款主要体现在 2025年第一季度,由此导致 2024年销售商品的回款较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负数,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回款较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 2、公司为应对销量增长增加了原材料采购,并根据在手订单增加了存货备货,现金流出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在手订单规模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随着销售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生产力度加快,原材料采购量亦随之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同时,为了应对在手订单的生产和交付,公司增加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备货量。 此外,报告期内铜材市场价格呈上升趋势,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随采购数量和采购单价增长而有所增加。 3、行业特性导致公司现金流收支存在暂时性时间差 公司处于汽车线缆生产行业,是汽车厂商的二级供应商,其下游为汽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线束企业,如安波福、矢崎、德科斯米尔、海阳三贤等,依照行业惯例,公司通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公司上游供应商为大型铜材企业,根据其行业特性,公司向其购买铜杆、铜丝等铜材,通常采用现款现货或先付款再提货等方式。公司的客户结算周期平均长于供应商收款周期,从而形成了现金流收支的暂时性时间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现正负交替变动主要受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规模不同的影响。2022年、2023年和 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重分别为 29.67%、27.24%和 29.39%,2022年和 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在信用期内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在 30天-120天的信用政策下,销售回款主要在第二年上半年实现,当年销售回款较少。因此,在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大的 2022年和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不及现金流出金额,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负数,与之相对应 2023年和 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呈现正数。 因 2024年销售规模增加,叠加生产规模扩大,购买原材料的资金流出也有所增加,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不及现金流出的差额更大。因此,公司报告期内的现金流净额变化具备合理性。 4、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公司借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三)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比较 1、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现金流波动与净利润匹配情况比较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现金流波动与净利润比较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3,972.28 6,742.41 -20,605.40 21,614.48 现金流量净额①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或正负交替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指标情况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和得润电子、万马股份的偿债能力指标处于同一水平,低于金龙羽和鑫宏业。金龙羽和鑫宏业整体偿债能力较强,系其资金来源主要为股权融资,2025年 3月末,金龙羽股本及资本公积达 104,003.00万元,净资产为 219,177.79万元,鑫宏业股本及资本公积达 182,336.69万元,净资产为231,480.92万元,公司股本及资本公积 82,933.79万元,净资产为 157,421.88万元,金龙羽和鑫宏业的股本、资本公积及净资产均高于公司。 公司目前尚处于业务扩张期,融资以股权和债务相结合,但主要是银行借款为主的债务融资。报告期内,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未出现银行借款逾期未还的情形。 整体而言,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在合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资信状况较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总体来看,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针对偿债风险,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营积累、对外借款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盈利能力、经营状况稳定,相关偿债风险、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小,公司主要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扩大产能,提升市场份额,增强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94,840.82万元、345,193.07万元、364,801.63万元和 88,454.2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4,005.17万元、16,594.46万元、16,165.45万元和 5,312.77万元,公司经营业绩较为稳定; (2)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2,910.20万元、107,762.42万元、139,300.40万元及 116,442.83万元,公司加强对客户应收款项管理,对各管理层均设置了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绩效目标,使得销售货款能够更快的收回,从而使公司能够拥有更充足的流动资金; (3)公司正在积极寻求与供应商更多地使用票据等结算方式,以减少公司采购端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现金流; (4)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56.14%,整体债务水平合理。公司信贷记录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取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为 29.83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 20.33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可以有效覆盖对当前短期借款到期后的部分置换及其他短期资金需求。此外,公司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拓展外部融资渠道,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五)公司是否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现金流,是否符合《注册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三、关于第十三条‘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的理解与适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现提出如下适用意见: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二)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公司债及企业债计入累计债券余额。计入权益类科目的债券产品(如永续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除可转债外的其他债券产品及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以及具有资本补充属性的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债券,不计入累计债券余额。累计债券余额指合并口径的账面余额,净资产指合并口径净资产。 (三)发行人应当披露最近一期末债券持有情况及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重情况,并结合所在行业的特点及自身经营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发行规模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及合理性,以及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 公司符合《注册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及企业债的情形,亦不存在计入权益类科目的债券产品、非公开发行及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以及具有资本补充属性的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0元。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157,421.88万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占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的38.1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不考虑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以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计算,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将由56.14%上升至62.42%,仍处于合理范围;随着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可转债全部转股后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48.1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会出现一定的增长,但仍维持在合理水平。 随着后续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货币资金、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将相应增加,可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随着可转债持有人未来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公司具有正常的现金流量 考虑到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充足、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即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均未在转股期内选择转股,公司仍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相关情况进一步分析如下: (1)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假设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及到期时均不转股,根据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A股上市公司发行的6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平均值情况,测算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需支付的利息情况如下:
(2)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和可转债存续期内预计可分配利润为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提供保障 假设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均未选择转股,存续期内也不存在赎回、回售的相关情形,按上述利息支出进行测算,公司在可转债存续期间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由前述分析,公司盈利情况良好,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债一年的利息。按前述利息支出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在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需要支付利息共计4,284.00万元,到期需支付本金60,000.00万元,可转债存续期6年本息合计64,284.00万元。而以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可转债存续期6年内预计净利润合计为93,530.16万元,再考虑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货币资金余额48,586.89万元,足以覆盖可转债存续期6年本息合计64,284.00万元。 另外,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将逐步增长,并且可转债具有股票期权的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随着可转债陆续转股,公司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下降。综上所述,公司拥有充足的货币资金储备及正常的现金流量,足以支付公司债券本息。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会出现一定的增长,但仍维持在合理水平,随着后续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债一年的利息,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货币资金充裕,足以支付可转债到期本息兑付金额。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公司符合《注册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要求。 二、结合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及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行业竞争情况、下游客户毛利率变化及成本控制情况、公司毛利率变化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将原材料价格波动向下传导的能力,公司毛利率及业绩情况受下游整车厂商成本控制的具体影响。 (一)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铜材及绝缘材料。其中,公司铜材采购金额占比平均超过 90%,是生产所需的首要原材料,绝缘材料占比较小,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小。公司所采购的铜材为铜杆及铜丝。铜杆由铜金属熔炼而成,铜丝由铜杆拉伸而成。因所需加工工序更多,铜丝价格高于铜杆。公司以采购铜杆为主,可通过自有拉丝设备生产铜丝。在拉丝设备产能无法满足需求,或需要部分特殊规格时,公司也会直接采购铜丝用于生产。铜杆、铜丝均采用“铜材市场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方式。其中,加工费主要通过年度框架协议或订单确定;铜材价格按照“下单价格+现货升水”确定,下单价格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月(当月 16日至下月 15日)铜卖出价,现货升水金额参考上海金属网或上海有色金属网公布的当日铜现货升水金额。铜材、铜丝价格主要由铜材价格构成,加工费占比较小,通常不会超过铜材价格的 2%。 报告期各期,公司铜材采购均价及市场均价如下:
2022年至今,公司铜杆、铜丝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 公司铜杆、铜丝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水平,因采购价格内还包括材料加工费。 综上,公司报告期各期铜材市场价格逐年上升,报告期内采购价格在持续、频繁波动,呈上升趋势,各期采购均价、期间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在变动趋势方面保持一致,在价格水平方面具有合理差异。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水平不存在异常。 (二)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以应用范围划分,公司生产的汽车线缆产品可分为普通线缆、新能源汽车专用线缆、数据线缆三类。普通线缆为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均大量使用的汽车线缆,主要为各式低压线缆;新能源汽车专用线缆(以下简称“新能源线缆”)专用于新能源汽车,是因新能源汽车发展出现的新的汽车线缆品类,主要为应用于“三电系统”的汽车线缆,以高压线缆为主;数据线缆用于传输电子数据信息,是汽车向智能网联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汽车线缆品类,目前主要用于显示器、摄像头、车载雷达等电器的信号传输。 公司汽车线缆产品销售价格采取“铜价+加工费”的原则定价,铜价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销售价格。公司的汽车线缆大部分以铜材为主要原材料,铜材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 85%以上,铜价变动对公司线缆产品的毛利率有重大影响。由于公司汽车线缆销售价格主要采取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惯用的“铜价+加工费”定价模式,加工费相对比较稳定,汽车线缆毛利率总体与铜价呈反向变动关系(毛利率与铜价的反向变动关系为铜价波动不剧烈、采购均衡情况下的一般规律,当铜价波动剧烈、不同铜价下采购不均衡,则可能存在某期间毛利率与铜价同向变动的可能)。 公司产品中对铜的定价方式主要分为 4类,具体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汽车线缆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线缆销售收入占线缆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在 88%以上,普通线缆的销售价格变化对公司线缆产品整体的销售价格变化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线缆产品整体价格随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呈上升趋势,只有 2023年线缆产品价格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 2023年普通线缆销量大幅增加,由 496.73万公里增长到 603.43万公里,因规模效应,普通线缆单位成本有所下降,与成本联动的普通线缆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有所下降,进而导致线缆产品整体销售价格致。 (三)报告期内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市场供需情况 汽车线缆行业作为一个依托于汽车而生的行业,其市场最终依托于企业和下游线束厂商、终端整车厂商的合作建立,汽车线缆厂商的客户主要为汽车线束生产厂商,终端为汽车整车厂商。汽车线缆厂商一般需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市场供给基本由市场需求决定,当下游需求不发生大的变化时,市场供需基本维持平衡状态。因此,汽车整车行业的市场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汽车线缆行业的市场需求。 随着整体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对汽车消费需求越来越多,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消费水平将为我国汽车需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从而推动上游汽车线缆行业发展;汽车智能网联化带来汽车行业技术性变革,伴随着汽车智能化水平的提高,单辆汽车对汽车线缆需求不断提升;随着新能源汽车性能不断改善,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传统汽车趋势未来可期,因此新能源汽车所需的高压线缆未来将迎来爆发式增长,汽车线缆行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当前行业市场竞争较充分,市场总体需求与供给基本平衡。业内技术研发水平高、产品品种齐全、与众多品牌汽车厂商形成稳定合作的优质企业,订单充足;相反,对于技术研发水平较低、产品系列单一的企业而言则优质订单较少。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竞争对手情况 汽车线缆的下游产品主要为汽车线束,汽车线束的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直接影响到汽车线缆行业的技术水平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汽车线缆属于汽车的安全件,资质认证壁垒较高,整车厂商对汽车线缆供应商的选择有严格的要求,形成了较为封闭的供应体系。因此,整车厂商对汽车线缆行业的竞争格局具有较大的影响。目前,汽车线缆市场的制造商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为汽车线束企业旗下的线缆公司;第二类为独立专业生产线缆的公司。如日系线束厂商矢崎、住电、古河等,欧美系线束厂商安波福、莱尼、科络普等,其汽车线缆来源采用“自产+外购”的模式;欧美系线束厂商李尔、德科斯米尔及国内线束厂商金亭、均胜电子、沪光股份等,汽车线缆全部采用外购模式。 (1)汽车线束企业旗下线缆公司 汽车线束厂商旗下线缆生产企业的主要代表包括:华南矢崎(汕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烟台矢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杭州矢崎配件有限公司、惠州住润汽车线业有限公司、苏州住电汽车电子线业有限公司、古河汽车配件(东莞)有限公司、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等。
总体而言,公司现有市场份额被线束客户旗下配套线缆厂取代的风险较小。 为了应对潜在风险,公司一方面积极获取整车厂商或一级供应商对更多线缆产品型号的认证,特别是新能源线缆及数据线缆的认证,为将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车市场的竞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加强公司产品的品质管控、注重客户服务,通过深入细致的服务和优质的产品质量保证客户粘性;最后,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和生产精细管理,作为独立专业生产线缆公司保持品类齐全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 (2)独立专业生产线缆公司 独立专业从事汽车线缆生产的公司,其销售客户主要为汽车线束厂商,为卡倍亿主要的竞争对手。在国内,这一类线缆公司中规模较大的有北京福斯汽车电线有限公司、武汉太平爱克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特雷卡电缆有限公司、鑫宏业等。
研发能力较强、成本管控较好、客户服务水平较高、规模效益高的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利润规模持续提升;相反经营管理不到位、规模较小、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较低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 (四)下游客户毛利率变化及成本控制情况 1、下游客户毛利率变化情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为适应整车配套市场中零部件的复杂性、高质量和专业化等特点,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供应链体系,供应商按照与整车厂商之间的供应关系划分为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等多层级结构。公司属于汽车整车厂的二级供应商,公司下游客户为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线束生产厂商。 汽车线束市场由日本、欧美企业长期垄断,其中住友、矢崎全球市占率合计超 50%,国内厂商份额提升空间较大,已有少数优秀线束厂商如立讯精密、沪光沪光股份(605333.SH)、均胜电子(600699.SH)、天海电子等 4家规模较大,其中立讯精密、沪光股份和均胜电子均为 A股上市公司,天海电子为拟上市公司。 ①立讯精密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通信及数据中心、汽车、医疗等领域相关零组件、模组及系统集成业务,根据立讯精密的年度报告,其汽车互联产品及精密组件业务为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下游业务;②沪光股份致力于汽车高低压线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③均胜电子主要从事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两大业务,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包括汽车智能解决方案(涵盖智能座舱域控、智能网联、智能驾驶等业务领域)、人机交互产品以及新能源管理系统,汽车安全业务主要包括安全带、安全气囊、智能方向盘和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相关产品,目前无法从上述两类业务中单独拆分出汽车线束业务;④天海电子致力于为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汽车传输系统、连接系统、智能控制等解决方案,主营汽车线束、汽车连接器、汽车电子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线束分为低压线束和高压线束,汽车线束业务为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下游业务。 根据公开信息,2022年、2023年和 2024年,上述 4家线束厂商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不同线束厂商其毛利率变动趋势各有特点。立讯精密最近三年毛利率较为稳定,保持在 16%左右的水平,只有 2023年略有下降,根据立讯精密年度报告,分析 2023年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 2023年汽车互联产品及精密组件产销量均下降 10%以上,平均成本有所上升且平均成本上升幅度大于平均售价上升幅度。均胜电子和沪光股份最近三年毛利率逐年上升,均胜电子毛利率稳步上升,沪光股份在 2024年毛利率大幅增加。均胜电子毛利率稳步上升,其年报披露主要得益于精细化的成本管理水平的提升。均胜电子通过统一采购体系、优化供应商资源、提高自动化水平、精简无效组织、加强全球产能协同,多措并举提升成本竞争力,推动毛利率水平稳步提升。沪光股份2024年毛利率大幅提升,主要原因为其下游客户赛力斯的问界车型销量大幅增长,沪光股份对赛力斯的销售收入占其全年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 52.84%,赛力斯大量采购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高压线束推动沪光股份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大幅提升。天海电子最近三年毛利率低于平均值且呈逐年下降趋势,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线束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受下游整车厂商竞争加剧线束产品售价下降的影响。天海电子线束产品单位成本因主要原材料铜材的采购价格上涨而上升,但天海电子与下游主要整车厂客户的多个线束项目因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均存在不同幅度的降价,导致单位成本增幅高于平均单价增幅,从而拉低了天海电子线束业务的整体毛利率。 2、下游客户成本控制情况 公司所属的汽车线缆制造行业下游为汽车线束制造行业,终端为整车制造行业。整车市场是汽车产业链的核心版块,整车厂商成本控制会对产业链上游企业产生联动影响,下游客户成本控制主要指整车厂商的成本控制。 截至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十年位居全球第一,成为世界新能源汽车第一大国。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正步入高增长快车道。自2021年起,新能源汽车全面进入市场驱动阶段,全年市场渗透率达 13.4%,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进入快速成长期。2024年,新能源汽车全年市场渗透率达 40.93%,超量完成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到 2025年达到 20%的目标。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 44.30%。 近年来受宏观环境、经济增速放缓、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等因素综合影响,全球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汽车整车价格竞争愈演愈烈,国内汽车市场出现了大幅度降价的现象,其中新能源车的价格竞争更为激烈。在当前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降本成为终端整车厂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其直接后果压缩了公司所处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利润空间。 整车厂商为提高市场份额主要采取降价销售这一直接手段,进而要求上游供应链企业配合降价以控制其成本。目前整车厂商对上游供应商产生影响的其他成本控制方式还有缩短零部件比价周期、延长向供应商支付的账期、支付时多采用票据结算等。 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加速转型升级,市场竞争激烈,尤其 2023年以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主机厂降价的成本压力传导至上游零部件供应商,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品价格承压,压缩利润空间。同时,根据汽车零部件行业惯例,进入量产阶段后,基于产品生产效率提升、工艺优化等因素,客户通常会与供应商约定产品年度例行降价,进一步影响利润水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汽车制造业利润率 4.3%,同比下滑 8%,低于整体工业企业 5.4%的利润率,今年一季度,汽车制造业利润率进一步下降,仅为 3.9%。中汽协指出,行业盈利水平下降,“内卷式”竞争以“价格战”为主,是行业效益下降重要因素。 (五)公司毛利率变化情况 1、综合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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