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恒邦股份(00223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1:36:11 中财网
原标题:恒邦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恒邦股份股票代码00223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夏晓波夏晓波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电话0535-46317690535-463176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43,050,413,354.0340,970,187,512.09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8,958,952.69298,425,786.23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404,215,705.48548,811,733.99-26.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71,898,238.95285,964,279.09-1,034.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263.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213.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0%3.18%-0.0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30,459,609,839.9924,724,087,996.282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005,747,330.839,853,924,884.471.5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53,67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西铜业 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44.48%510,643,360.00237,614,400.00不适用0
烟台恒邦 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5.89%67,674,706.000.00冻结28,663,00 0
     质押11,700,00 0
王德宁境内自然 人2.06%23,677,300.000.00质押23,000,00 0
王卫列境内自然 人1.63%18,716,000.000.00不适用0
王家好境内自然 人1.04%11,925,000.00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0.87%9,997,431.000.00不适用0
孙军境内自然 人0.50%5,693,500.000.00不适用0
中航鑫港 担保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0.48%5,541,800.000.00不适用0
颜执成境内自然 人0.48%5,529,600.000.00不适用0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南 方中证 1000交易 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46%5,301,20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王德宁先生系公司5%以上股东恒邦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恒邦集团30.9%的 股权,并直接持有本公司2.06%股份。王家好先生持有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除此之 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王卫列先生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10,000,000.00股。孙 军先生通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5,693,500.00股。颜 执成先生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5,449,3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 元)利率
山东恒邦冶炼 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恒邦转债1270862023年06月 12日2029年06月 11日315,924.250.2%-2%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67.56%60.63%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4.405.15
三、重要事项
1.董事长变更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帆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
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聘任肖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主任委员。

2.非独立董事变更
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詹健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聘任徐元峰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独立董事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咏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聘任吉伟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6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恒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33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

截至2025年8月19日,“恒邦转债”因转股导致债券金额减少774,300元人民币,“恒邦转债”数量减少7,743张,转股数量为68,032股,剩余债券金额为3,159,225,700元人民币,“恒邦转债”剩余31,592,257张。

5.安全事故情况
2024年8月3日,公司冶炼一公司侧吹炉放铜口突发喷溅,造成现场人员伤亡。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4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冶炼一公司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冶炼一公司正在开展有序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2025年3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烟台牟平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8·3”较大灼烫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鲁政字〔2025〕38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8·3”较大灼烫事故调查报
告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6.审计机构变更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宋从越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汪洋一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为梁宏斌先生,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7.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了控股股东江西铜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对江西铜业出具了《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5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5月,江西铜业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关于〈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了江西铜业出具的《关于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2月10日,公司向江西铜业出具了《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的回函》,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了江
西铜业出具的《关于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详见公
司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5年2
月10日,公司向江西铜业出具了《回函》,回函内容如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年10月11日收到贵公司出具的《关于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的函》(以下简称《转让函》)。收到贵公司《转让函》后,本公司高度重视,充分了解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
承诺取得的进展,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石坞金矿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情况进行研究和讨论,现回复如下:《转让函》
提出‘为积极履行同业竞争承诺及落实整改措施,江西铜业拟按照不低于经国资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依法将所持
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全部股份出售给贵司。贵司可在收到本函4个月内,在江西铜业所持石坞金矿42.24%矿权权益
尚未转成江西黄金股权的情形下,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优先受让,江西铜业亦将配合贵司完成交易的尽职调查及关
联交易审批程序。贵司亦可待江西铜业所持石坞金矿42.24%矿权权益转成江西黄金股权后,受让经调整的江西铜业所持
江西黄金股权。’本公司经研究决定,由于目前石坞金矿探矿权证尚未转让至江西黄金,基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考虑,本公司将在贵公司所持石坞金矿42.24%矿权权益转成江西黄金股权后,决策是否受让经调整的贵公司所持江西
黄金股权。”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石坞金矿矿权及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的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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