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国电南自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2:55:29 中财网
注意:本文为公告节选,部分内容省略,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各基层企业的投资活动(含境内、境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活动。主要包
括:(1)基建投资,指能够形成新增生产能力、直接产生经济
效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以及固定资产购置
等;(2)技改投资,指对经营性固定资产以及现有设施、工艺
条件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改造提升,
以及设备更新、生产零购等投资活动;(3)研发投入,指为实
施科学研究及试验发展,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4)数
字化投资,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互联网及其他新一代信息技
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网络安全和应用等投资项目;(5)
小型基建投资,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投资,包
括相关建筑物的新建、购置、改造、装修等。

股权投资是指为参与或控制企业经营活动并以持有一年及
以上股权为目的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新设、增资(增持)、对
外投资并购等投资活动,及其他按照相关制度文件规定应当纳入
股权投资管理的项目。

第四条公司的核心产业为电网自动化、电厂及工业自动化、
轨道交通自动化、信息与安全技术、电力电子产业,并以生产制
造中心和系统集成中心“两个中心”为支撑。公司的投资活动,
应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科技创新,加快培育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控制非主业和参股投资。

第五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投资监督管
理要求,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项目一律不
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项目报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相
应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非主业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和经营发展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