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600798):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30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单次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 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2.60% ? 本次拟向江海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整体经营效益,公司拟将总金额 不超过11,0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委托贷款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江海公司,单次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2.60%,议案有效 期为2年。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公司拟通过与江海公司及浙能财务公司签订 一年期三方《委托贷款合同》进行,合同主要条款:贷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2.60%(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2025年7月21日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3.00%基础上减40基点)。 浙能财务公司将按照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公司的优惠条件 和不低于其能够给予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向公司收取手续费。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主要目的及影响 公司在确保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 升自身整体经营效益,降低整体财务费用拟向江海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 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江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就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公司将加强江海公司的经营、财务管控,及时防范委托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73874P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4-1)(4-2) 法定代表人:贝运忠 注册资本:1,8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国内 船舶管理业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洋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海公司77%股权, 公司3%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江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全部经营层由 公司委派,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将加强对江海公司的经营、财务管控,及时掌握其经营管理、资金等状况,对其履约和还款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向江海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将减少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外部贷款,并可减少公司合并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该委托贷款事项。 五、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江海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余额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39%,无逾 期金额。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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