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23,88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99,996.8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3,463,549.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336,447.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100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2.1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1,216.2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为108.98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12,6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2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05.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5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833.4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7,637.1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895.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为123.9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特材”)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为1,089,799.67元,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宏丰特材、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合金”)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宏丰特材、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调整为温州宏丰合金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7月10日,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与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为1,239,870.32元。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和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3,895.00万元,上述款项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90.73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均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专户账号:683555888)用作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对该专户办理了注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单位:万元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 产3,000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64.53万元(不 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的0.26万主要系利息收入导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变更实施地点,即由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为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一期G02-16-01地 块,同时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预计达 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一年至2025年3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90.73 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报告期内,年产1,000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和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陆续投产中。 注3: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拟将“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后续的投资终止。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9.67万元,已投待支付设备款278.13万元。公司 拟将上述项目剩余未投入的2,982.43万元(含累计利息,其中利息为20.69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