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90万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2.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1元,共计募集资金63,554.6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4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057.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97.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460.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出国中心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怡海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原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入新账户并且原账户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原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入新账户并且原账户已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结构性存款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研发与创新能力,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能源在线监测及智能化控制,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公司通过对供热运营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与竞争实力。本项目属于运营支撑系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 编制单位: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无
十六个小区于2022年12月30日完工,八个小区于2024年6月30日完工,2025年上半年度同比节约燃气量263.56万立方米,节约运营费用728.03万 元。 [注2]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已完工七个供暖项目一个供冷项目并开始供应,2025年上半年度新增供暖面积10.03万平方米,累计新增供暖面积 152.74万平方米,本年新增收入2,489.23万元,累计新增收入10,650.37万元。 [注3]乌鲁木齐热力集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前正处于初期运行阶段,实际效益尚待评估。受合同条款及付款 周期安排影响,项目尾款尚未结清。后续,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履行款项支付义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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