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300751):迈为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年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4,359,007股,发行价格为645.0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1,559,515.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5,310,628.3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248,886.62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970,200.00元。明细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规划投入,目前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相关建设合同约定,部分建设尾款和质保金(约2.25亿元)尚未进入结算环节,因此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出现节余。 (2)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报告期内实际转出节余资金22,947.05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970,200.00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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