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股份(30074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9,498.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69,498.70万元,可转债债券数量为694.9870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4,987,000.00元,已于2023年4月11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8,028,659.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6,958,340.04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3936-10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693,971,114.41元,本报告期使用12,114,593.35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为12,114,593.35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693,971,114.4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9,684.9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89,684.93元,期末无未到期理财产品,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6,958,340.04元差异金额人民币7,202,459.30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4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为189,684.93元,具体如下所示: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368150100100315621 活期 187,126.4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支行 431701888013002139194 活期 163.80368150100100315599 2,394.6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活期 合计 189,684.93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账号368150100100315478,该账户用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投资并于2024年3月注销。 本期公司期末不存在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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