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600716):凤凰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 8月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 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 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在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 规定。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经营管理,并对 董事会负责。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受总经理委托具体分管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在分管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文件; (三)总经理因故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 经理的职权; (四)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并参加,公司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 第十一条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 持。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决定有关公司经营、管理、 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由总经理(或 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根据与会人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 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 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总支、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应 提前将会议通知和材料送达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应对议案展开充分讨论, 发言清晰简洁、态度明确。 第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形成书面决议或 会议纪要,并由总经理签发。需要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由总经 理提交董事会审议,职能部门负责议案的准备。总经理职权范围内 第十七条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等工作。会议 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主持人姓名,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五)会议决定事项。 第十八条总经理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 会议形成的意见进行落实、催办。总经理要定期对会议决议落实催 办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总经理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 情况;涉及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和需要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总经 理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第二十条总经理报告可以口头方式,也可以书面方式。董事 会认为需要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在公司财政年度审计结束后的董事会上做 年度述职报告,总经理述职报告随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送达每位董 事,总经理述职报告内容是对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的总结,包括年度 计划实施回顾、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下个财政年度发展重点、 市场分析等部分。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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