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00288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30,0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9.68元,扣除发行费用12,147,594.0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852,39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3Y0004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 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沃4.5 特智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年产 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4.5 集资金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沃特智成增加借款,用于实施“年产 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增加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0.5亿) 元,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重庆沃特智成提供借款,重2025 庆沃特智成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截至年6月30日,重庆沃特智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0406040120010023403 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 )合计收到深圳市沃特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的募集资金8,6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3,444.06万元(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1,902.01万元,其中用于实施“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795.12万元,用于实施“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1,106.89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4,3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收入(含现金管理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分行”)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行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沃特智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授权,重庆沃特智成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九龙坡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商行九龙坡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03996910000。公司已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02.0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中喜专审2023Z00944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并于2023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24.49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9.62万元,置换总额为3,224.11万元。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8月25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万元。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90.97万元,已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为4,345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4,345万元用于现金管理,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将按照计划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并结合实际需要,募投项目“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审慎地控制了募投项目投资节奏,因而延长了本项目整体实施周期。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由2025年8月11日调整到2027年8月1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根据上述“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调整情况,该项目未来投资计划(具体以实际进度为准)安排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注2: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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