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并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5-026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 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并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凯生科”)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并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安排,拟将募投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886.66万元向金凯(大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医药”)提供无息借款”变更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886.66万元向金凯医药进行增资”。此外,公司拟再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913.34万元对金凯医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凯医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00万元变更至人民币49,80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335.00股,发行价格为56.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6,511,427.6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767,121.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0,744,306.5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8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32239_A01号《验资报告》。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单位:万元
三、本次实缴出资的情况 公司“医药中间体项目”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3,886.66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凯医药作为项目主体实施。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对金凯医药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886.66万元向金凯医药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医药中间体项目”实施。 现结合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安排,本次拟将募投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886.66万元向金凯医药提供无息借款”变更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886.66万元向金凯医药进行增资”。此外,公司拟再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913.34万元对金凯医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凯医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00万元变更至人民币49,800.00万元。 本次调整后,“医药中间体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3,886.66万元将全部通过增资金凯医药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实缴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并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变更是公司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实施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金凯医药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并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系公司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并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向子公司借款”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系公司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金凯生科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并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是公司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合理安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并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并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