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湖南天雁(600698):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7:30:37 中财网
原标题: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98 900946 公司简称:湖南天雁 天雁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南天雁600698ST天雁
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天雁B股900946ST天雁B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叶芬龚欢
电话0734-85320120734-8532012
办公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 195号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 195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192,449,332.031,145,725,584.294.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770,242,657.30768,856,874.420.1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37,165,855.39200,286,331.5118.41
利润总额1,169,471.291,129,826.77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169,034.421,129,826.77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051,148.22-7,874,409.3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106,225.53-633,803.4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0.150.15-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0110.0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0110.0011-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6,50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7.25398,067,580  
北京汐合精英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汐合AI策略1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05,341,230 未知 
曹昌凡境内自然人0.495,207,000 未知 
GUOTAIJUNAN SECURITIES(HONG KONG)LIMITED未知0.434,545,100 未知 
徐青娟境内自然人0.363,800,170 未知 
谢远礼境内自然人0.293,144,500 未知 
周培铭境内自然人0.283,000,000 未知 
杨晨辉境内自然人0.262,831,100 未知 
欧阳灵境内自然人0.232,448,676 未知 
刘建平境内自然人0.212,211,30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注1:因股东北京汐合精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汐合AI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曹昌凡、周培铭、杨晨辉未在公司报告期初前200名股东名册之列,公司未能确认其在本报告期初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故无法计算其在报告期的增减变动情况。

2.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6月23日更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变更日期2025-06-23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http://www.sse.com.cn/、2025年6月24日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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