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生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金凯生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5号),金凯生科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335.00股,发行价格为56.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6,511,427.6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767,121.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0,744,306.5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8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32239_A0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3 11 9 2023 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年 月 日召开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9,000.00 2024 10 金人民币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8,00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6%,未超过30%。公司将于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12个月后再实施本次补流安排(即2025年11月13日后),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 (一)公司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6%。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金凯生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逯金才 张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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