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600698):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各负其 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明确经理层的 组成、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 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 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 董事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等经理层成员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聘 任或者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1名,协助总经理 工作,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 顾问等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总经理每届聘期三年,聘期届满可以连聘连 任。 第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是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融资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全面预算、决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拟订公司收入分配方案; (九)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十)拟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方案; (十一)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三)根据董事会决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批 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十四)建立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召集和主持总经 理工作会议; (十五)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和权 限进行调整。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 事项,决策前一般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意见不 一致时暂缓上会;对其他重要议题,也要注重听取党委书记、 董事长意见。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 或者超越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范围。根据工作需要,总经 理可对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适度授权。总经理职务空缺时, 董事长代行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总经理可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辞 职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关于公司对总经理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 责组织。评价分年度评价与任期评价。对总经理的绩效评 价是确定总经理薪酬以及其他激励的依据。总经理的年度 报酬经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决定。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行使下列职权: (一)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 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 责,并在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 文件; (二)协助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的议案、方案、报告 和文件的准备; (三)组织实施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有关决议; (四)总经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等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在行使职 权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勤勉和忠实的义务。 第四章 总经理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 总经理工作会议包括总经理办公会、公司专 题会和经济活动分析会等;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出席总 经理工作会议。 第十四条 总经理以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研究决定总 经理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一)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特殊 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委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主持; (二)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应到会人 员出席方可召开;因工作特殊需要,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级 人员等可列席会议;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可根据会议需要, 决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三)总经理办公会召开时间和会议内容由总经理确 定; (四)总经理办公会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会议方式 或书面签署文件方式召开; (五)《公司章程》规定由总经理拟订的董事会议案, 总经理应责成有关人员草拟,提交到党委会前置研究通过 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六)总经理办公会召开以前,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 应就提交会议的事项先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建议或 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向总经理办公会做出说明; (七)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或决定问题,在发扬民主的基 础上,由总经理做出会议决议; (八)总经理办公会在决定经营和发展方面的重大问 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时,应当以民主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董事 会报告; (八)《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是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 形式。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记录,并根 据会议记录起草《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经总经理签发后, 根据需要送参会人员及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传阅; (九)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会务工 作,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纪要和存档。 第十五条 公司专题会负责协调、解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和改革管理等活动中的具体事项。 (一)公司专题会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 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持,有关人员出席; (二)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分 管工作召开经营管理专题会,研究协调有关问题。公司专题 会在充分听取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主持人提出解决方案; 难以形成解决方案的,主持人应当及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 究; (三)公司专题会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会议方式或 书面签署文件方式召开; (四)《公司专题会会议纪要》是公司专题会的决议形 式,会议组织单位负责公司专题会议的记录,并根据会议记 录起草《公司专题会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根 据需要送参会人员及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传阅; (五)会议组织单位负责公司专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 会议的通知、记录、纪要和存档。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公司专题会决定的事项,由 分管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有关分(子)公司实施,公司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督办落实。 第十七条 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可按月度、季度、年度 召开,由总经理主持,或由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主持。会议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会议方式或书 面签署文件方式召开。会议总结月度、季度、年度生产经营 及各项执行性事务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 题的措施,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第五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总经理应定期或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 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 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公司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四)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向董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公司 经营、投资、安全等工作报告,以及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与 监督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七)总经理应于每年初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 报告。 第六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九条 总经理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评 价分年度评价与任期评价。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的绩效评价是确定总经理 薪酬以及其他激励的依据。总经理的年度报酬经董事会按有 关规定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时,以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本 工作规则的制订和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天股综 〔2023〕93号)同时废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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