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600698):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8:25:31 中财网
原标题: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董事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湖南天雁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
董事队伍建设,促进公司所属企业规范有效运作,提高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子公司如不设立董事会则设立
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相关职权。本办法董事,是指公司党委
任免、委派或推荐到子公司担任董事或执行董事的人员。

第三条子公司董事的考核评价、退出等工作由公司组
织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实施。

第二章职权与责任
第四条子公司董事行使有关法律、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下列职权:
(一)依法参与任职子公司的重大问题决策和运行监控,
(二)依法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专题会会议)
和临时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积极参与并把握任职子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但
不限于资产重组,重大投资,经营盈亏,对外担保,大宗经济合
同及大额贷款,经理层聘任解聘及奖惩等事项),维护国有资
本权益;
(四)关注任职子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与核心竞争力培育,避
免或纠正经营决策上的短期行为;
(五)《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权利。

第五条子公司董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负有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出资人和任职子公司的
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关注任职子公司的义务,了解和掌握足够的信息,深
入细致地研究分析,独立、谨慎地表决;
(四)工作中应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行使职权,努力增加
履行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
(五)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有关工作,重
大事项及时报告;
(六)接受内部审计机构对履行职责的监督和合理建议;
(七)依法承担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义务。

(八)《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义务。

第六条子公司董事应对其行使职权的结果负责,对以下
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一)失职、失察、重大决策失误等过失的;
(二)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造成损害
的;
(三)对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专题会会议)决议承担责
任,出资人权益、企业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因董事会会议(执
行董事专题会会议)决议而遭受损害的,参加决议的决策人员
应负相应责任,但对决议表明异议的可免除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为子公司董事正常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
和支持,落实企业董事事务管理支撑机构及人员。

第三章考核评价
第八条子公司董事实行年度考核评价,一般在每年底
至次年初组织实施,包括年度业务考核评价和年度综合考核
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个人考核系数的依据,并作为选派和
调整的重要参考。

第九条子公司董事年度业务考核评价由董事会办公
室牵头负责,与公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子公司年度目标任务
完成以及董事年度履职等情况相挂钩。董事年度业务考核内
容及标准参照上级单位董事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第十条子公司董事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由组织人事部门
牵头负责,采用多维度评价方式,考评主体及权重、综合评价
指标和结果计算如下:
(一)考核及权重:

序号考核主体权重
1组织人事部门30%
2董事会办公室30%
3任职子公司经理层20%
4内部审计机构20%
(二)综合评价指标:
包括素质、能力和业绩3项一级指标和10项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中素质占40%,能力占40%,业绩占20%。其中,素质
包括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勤勉敬业、清正廉洁4项二级指
标,能力包括学习创新、战咯决策、风险控制、资源利用4项
二级指标,业绩包括岗位贡献、决策效果2项二级指标,每项
二级指标权重相同。子公司董事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要点及标
准参照上级单位外部董事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要点及标准。

(三)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公司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征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任职子
公司经理层评价意见对任职子公司董事进行评价,并研究确
定评价结果。

根据每个考评主体的评价得分,加权计算得出子公司董
事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得分。

第十一条公司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董事会办公室,将子公
司董事年度业务考核得分和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按照7∶3的
比例加权计算得出年度考核得分,同时根据日常了解掌握的
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年度考核结果建议,报公司党委审
定。担任多户子公司董事的,其年度考核结果根据每户子公司
的考核情况分别确定。

第十二条子公司董事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
(一)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排名前20%的,考
核结果为“优秀”;
(二)年度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考核结
果为“称职”;
(三)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考核结
果为“基本称职”;
(四)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第十三条子公司董事考核评价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公司董事长及董事本人反馈。

第四章退出
第十四条子公司董事履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进
行相应处理: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
(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
(三)不担当、不作为,消极行使表决权,无充分理由多
次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
(四)对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专题会会议)决议违反法
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本人未提出反对意见的;
(五)因身体状况或年龄等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工作
的;
(六)公司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担任子公司董事的行为。

第十五条子公司董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应免去
其职务,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廉洁自律有关规
定,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占属于企业的
商业秘密、侵害出资人或者企业利益的;
(二)对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专题会会议)决议严重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明显损害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或者
职工合法权益,或者因决策失误导致企业重大损失,本人未提
出保留意见或表决时未投反对票的;
(三)任职期间从事公司明令禁止的经营业务或行为,不制
止不报告的;
(四)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的;
(五)因违法违纪违规被追究责任的。

第十六条子公司董事认为自己不能履行职责,可向任职
子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由任职子公司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专
题会会议)研究并报公司决定。在未被批准辞职之前,子公
司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按有关规定
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颁发前的公司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
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湖南天雁
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评价管理办法》(天股综
〔2023〕10号)废止。


一级指标 及权重二级指标 及权重评价要点和标准
素质 (占40%)对党忠诚(10%)坚持党性原则,理想信念坚定;心中有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及 集团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忠诚党的事业,为党工作,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敢于担当(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担责;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做出各种判断,独立发表个人意见;能够服从服务 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集团公司、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勤勉敬业(10%)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企业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具有高度职业认同感 和职业素养,坚守职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
 清正廉洁(10%)谨慎用权,严守底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公私分明,诚实守信,遵守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学习创新(10%)勤于学习战略、财务、法律、投资等履职所需专业知识,掌握履职的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为经理层提供指导服 务;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能够根据企业状况、市场和行业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决策,并适时提出建议。
 战略决策(10%)具有战略思维、前瞻意识,善于分析企业所处的环境形势,能够对企业自身的优势与劣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做出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决策。
 风险控制(10%)具有底线思维和风险管控意识,能够根据决策事项及时提出控制风险的意见或者建议。
 资源利用(10%)与总部各部门、国家相关部门以及领导班子保持顺畅沟通,能够有效地利用各方面资源为所在企业所用。
业绩 (占20%)岗位贡献(10%)基于岗位职责,有效推动规范董事会建设;发挥本人专长,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享不同领域的知识经验,为 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出积极贡献。
 决策效果(10%)勇于担当,敢于决策,支持经理层抓机遇、促改革、抓发展、增效益;保持应有职业审慎,未出现错误 行使表决权、决策失误时投赞成票等情形。个人表决意见体现出资人意志,符合企业利益,有利于经营 业绩持续改善。
子公司董事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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