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601918):新集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8:40:20 中财网
原标题:新集能源:新集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2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认真审核
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相关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作为非
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
度等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截至
2025年6月末中煤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25.46%,不良贷款率为0,
其各项监管指标均显著优于监管要求,公司在其存贷款余额均低于
协议限额,资金安全可控;中煤财务公司司库信息系统已通过国务
院国资委二期验收,其自主可控升级方案有效强化了资金流监控与
风险预警能力,为业务合规性提供了技术保障。

2、经核查,中煤财务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后,通过修订《公司
章程》及完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制,能够实现有效制
衡,治理架构符合新《公司法》要求,未发现风险管控漏洞。

3、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经审阅公司出具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中煤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

5、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
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国良 姚直书 孔令勇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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