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60064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号),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4,563,09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685,295.8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7,086,637.8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7,598,658.0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4月10日出具致同验字(2025)第310C0000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1,890,841,634.4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1,890,841,634.4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7,472,064.96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5-011)。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8,544,000.00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01,886.79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5-01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单 位:人民币万元
付款进度支付条件,故累计投入进度为73.19%。 2 D1C-108#~116# 2024 注 : 通用厂房项目已于 年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截止报告期末,部分建设款项未达 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条件,故累计投入进度为94.96%。 注3:根据《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新发展H2地块T+1 年预计效益为-511.89万元,该项目为非定制项目,正处于招商引资阶段。 注4:根据《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D1C-108#~116#通 用厂房项目T+1年预计效益为-2,512.62万元。该项目原经营模式为整租方式,现因客户需求产生变化,拟对该项目的经营模式进行调整。 注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6:“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7:“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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